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论断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了重大历史成就,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论断要贯通于新时代的各个领域、各个层面,法治建设也不例外。
法治新时代要准确把握“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新时代人民的需要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从立法层面来看,民法总则的实施,更好地维护了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公民信息保护的司法解释有力地保护着公民的信息安全;从政治治理层面,监察体制改革彰显了依法惩治腐败的决心;从法律实施层面看,无论是处罚违规的明星,还是对“红通”人员的追捕,无不彰显着公平正义的法律价值。
法治新时代要着力应对“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
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主要体现为发展质量不高,创新能力不强,生态环境保护不够,民生保障仍有短板,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社会文明水平尚需提高。2017年,政府严防炒房炒地、重拳治理网络乱象、立法明确公益诉讼并得以实施、全力治理假药广告以及明晰社保基金权责利等措施,对于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法治新时代要警惕法律自身“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
法律自身的“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表现在:地方立法存在乱象,损害了法治的统一性;立法内容存在滞后,跟不上社会发展步伐;法律实施的标准不够统一,削弱着法律的权威。201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大执法检查、对地方立法推进合宪性审查、于欢案的改判、整饬幼托乱象以及积极回应人工智能的挑战等做法,有利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一定程度上解决法律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不同步现象。
总之,把握住新时代的主要社会矛盾,就把握了法治建设的基础和逻辑起点,也有利于完善法律体系,统一法律标准,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