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检察官,有了这5万元的司法救助款,俺给儿子看病又有指望了。”近日,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章晓晓(化名)的父亲章某,来到河南省郸城县检察院,向办案检察官表达全家人的谢意。
2015年6月27日,位某在网吧上网时,与他人发生争斗。这时,年仅15岁的被害人章晓晓骑摩托车经过。位某在打斗过程中,手持铁锨拍向章晓晓的摩托车,致使摩托车失控,章晓晓重重地摔在地上。
经鉴定,章晓晓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后位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然而,位某对章晓晓并未进行民事赔偿。章晓晓先后在郸城、郑州等地医院治疗,花费40余万元。章晓晓的父母为给儿子治病,各地奔波,也失去了务工机会,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前不久,郸城县检察院检察官对此案回访时,获悉章晓晓家中实际情况,于是帮助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几经努力,该院最终为章晓晓申请到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第一时间送到章某手中。同时,该院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章某家申请了低保,为章晓晓办理残疾证,还派心理咨询师先后4次为章晓晓开展心理疏导,使其走出心理阴影。(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