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切实发挥“头雁效应”
2018-04-10 16:48:00  来源:

  本报讯(记者李立峰通讯员苏勇)“农民要致富,要靠党支部。”在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涪陵区南沱镇睦和村党支部书记刘家奇看来,乡村振兴战略与农村基层发展和农村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3月30日,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邀请刘家奇代表走进检察院,为全院干警宣讲全国两会精神,并面对面征求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刘家奇说,涪陵是中国榨菜之乡、中国绿色生态青菜头之乡、中国绿色生态龙眼之乡,涪陵区检察院按照最高检和重庆市委部署要求,找准检察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切实服务保障好全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战,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

  在谈到如何把全国两会精神和检察工作相结合时,刘家奇说,“要贯彻落实好全国两会精神,检察机关就要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做到有权不可任性,用权必受监督。立足本职把工作做好,做到量力而行,尽力而为。”

  刘家奇还回顾了习近平总书记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的情景,讲述了自己向总书记作汇报时的激动心情。他用幽默、风趣、接地气的语言,全面宣讲了两会精神,并围绕基层党建工作、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详细讲述了自身的理解和体会。

  宣讲结束后,现场响起热烈掌声。该院检察长李大槐表示:“刘代表的讲课很接地气!通过这次宣讲会,让全院干警更好地理解了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对刘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