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成年期间犯罪的“小勇”(化名),不久前已经通过昆明钢铁集团的试用考察,成为一名正式的国有企业员工。
2018年初,云南省安宁市人大代表向安宁市检察院提出“关于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重点向涉罪未成年人帮教转化”的建议。为真正把代表建议落到实处,安宁市检察院牵头与云南省未管所、昆明钢铁集团建立涉罪未成年人回归就业帮教机制。根据该机制,在“小勇”从未管所刑满释放前六个月,启动就业帮教程序,为其制定了“寓教于帮”的个性化方案。通过开展前期评估、心理疏导、强化技能培训、后期评定等一系列帮教工作,小勇刑满释放后,经过三方考察推荐到昆钢就业培训,培训期满后,根据培训情况,由昆钢吸纳为正式的国有企业工人。
该院还通过“检察官+专业老师+心理咨询师+封闭式教育”的模式,实现了对依法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刑事犯罪未成年人以及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有效干预矫治。在落实和推进中,该院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将人大代表请进检察机关,请进被帮教对象的工作、生活、矫治的场所,实地查考被帮教人员的状况。并多次与人大代表面商、会谈,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建议落实情况,得到了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的一致肯定。
(本报通讯员孙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