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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平等保护民营企业
2020-03-11 16:00:00  来源:检察日报

  近年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把司法办案作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最直接的手段,不折不扣地在办案中深化服务意识,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责,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良好成效。

  依法打击各类侵犯民营企业及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犯罪。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惩治利用黑恶势力、严重暴力等方式对民营企业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犯罪,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依法打击损害民营企业及企业经营者财产权、人身权的犯罪。积极发挥我院负责管理的重庆市知识产权刑事检察专业团队优势,加大民营企业财产权、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强化对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法律监督。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强化对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加大对损害民营企业权益的虚假诉讼监督力度,加大申诉案件中的产权保护工作力度。

  注重涉民营企业办案的方式方法。严格把握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严格区分民营企业经营者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合法财产与违法所得、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的界限,防止因适用法律不当影响民营企业创新创业积极性。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落实疑罪从无、认罪认罚从宽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入罪标准,避免“入罪即诉”“一诉了之”和久拖不决。

  为民营企业提供优质司法服务。细化服务措施,制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10条工作措施,召开辖区“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座谈会。深化检企共建,院领导定点联系18家民营企业,主动走访民营企业,听取民营企业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存在的困难,提出发展及保护合法权益的建议,得到企业好评。开展法治宣讲,依托“检察开放日”“送法进企业”“莎姐大普法”等活动平台,采取以案释法、普法讲座、发布案例、文书说理等方式,向民营企业进行普法宣传50余场次,促进民营企业增强守法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帮助企业堵漏建制,认真制发检察建议,帮助民营企业完善内部管理,促进行业自律和监管。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