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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案子有盼头了!”
2021-05-19 09:54:00  来源:检察日报

  蒋长顺 徐玲

  “真的太感谢了!没想到你们对我的案子这么重视,检察官亲自把答复函送到我手中,法官也现场为我办理了恢复执行手续,我的案子又有盼头了!”4月27日,湖北省孝昌县检察院检察官联合县法院法官将申请执行监督答复函专程送到申请人潘女士手中,并现场为其办理恢复执行立案手续,潘女士感激不已。

  2014年3月,被执行人魏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潘女士借现金1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后经多次索要,魏某某分文未还,潘女士于是向孝昌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魏某某偿还上述债务,得到法院支持。

  判决生效后,因魏某某未按期履行偿还义务,潘女士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人员通过多方查证得知,被执行人魏某某当时下落不明且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遂依职权终结了该案的本次执行。因借款未执行到位,今年3月,潘女士以法院执行不力为由向孝昌县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检察官在详细了解完案情后,认为法院的执行行为并无不当,潘女士的监督申请不能得到支持。根据相关规定,潘女士要想自己的债权得到实现,只能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对此,检察官在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的同时,建议潘女士到孝昌县法院办理申请恢复执行立案手续。因潘女士身在孝感,是某医院的一名护士,工作繁忙,为减轻其讼累,检察官与执行法官经商量,决定一同前往孝感,一方面送达相关文书并为其办理恢复执行立案手续;另一方面共同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孝昌县法院院长肖中兴表示,为一起执行案件,检察官和法官携手共建民事执行文书送达、争议化解模式,进一步凝聚了“强监督、促执行”的共识。

  “在民事执行监督工作上,检察院和法院的目标是一致的。这次联合送达行动既是一项工作创新,又是一个暖心之举,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为民的态度和温度。”孝昌县检察院检察长胡泽英说。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