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贻伙
“由于本案标的金额较大,且涉及法律适用问题及民营企业保护,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今天在这里就本案举行公开听证。”近日,在安徽省检察院会议室里,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武就一起合同纠纷申请监督案在线主持公开听证。
当天上午8点刚过,记者在听证会现场看到,此案申请监督人胡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已经各就其位,全国政协委员、安徽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周世虹等5位听证员也纷纷落座。通过“回”字形会场中间的液晶显示屏幕,可以看到远在广东的本案其他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工作人员正在与其进行视频通话调试。“考虑到防疫的特殊要求,某海通信公司和某海智能公司派委托代理人在广东省检察院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参加本次听证。”陈武向各方介绍说。
在陈武的主持下,案件承办人、安徽省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杨会友介绍了本案的基本情况。申请人胡某某与某海通信公司、某海智能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4月起诉至安徽省合肥市中级法院,请求判令某海通信公司支付2000万元违约金。2017年12月,合肥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某海通信公司给付胡某某违约金10万元,某海智能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驳回胡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胡某某不服向安徽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后,2018年10月,安徽省高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改判某海通信公司赔偿胡某某损失80万元。胡某某仍然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随后,胡某某向安徽省检察院申请监督。
胡某某及其委托代理人陈述申请监督请求、事实和理由,某海通信公司和某海智能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隔屏”远程发表意见。
承办检察官总结争议焦点,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并向当事人发问。听证会按照既定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着,陈武认真倾听记录,不时对各方表达的观点和出示的证据进行提示式“确认”,引导各方围绕听证焦点、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问题举证和发表法律适用意见。
“各位听证员是否有问题需要向各方当事人发问?”在陈武的引导下,听证员相继围绕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向双方发问。当事人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问题分别发表最后意见后,陈武征询双方意见是否同意和解。
“本场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有利于进一步明晰争议焦点,查明案件事实。各方意见已记录在卷,本院将依照相关规定,对该案是否符合监督标准作出审查结论,处理结果将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听证会进行了两个小时后,陈武宣布听证会结束。
随后,5位听证员离席,开始闭门独立评议。
“由检察长主持线上听证,邀请代表委员和专家学者参与听证,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既给当事人提供了便利,也让双方对案件办理情况更加信服。”听证会后,杨会友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