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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质量与效率的最佳契合点
2024-01-02 09:53:00  来源:检察日报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检察官与公安民警就案件适用繁简分流机制进行交流。

  “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应勇检察长在大检察官研讨班上的这句话,让我感触良多。怎样办案才是高质效办案?如何实现这样的价值追求?2023年9月,带着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我来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成为一名基层检察院检察长。

  新城区检察院是呼和浩特市办案量较大的基层院,我在履新之初,就对这里“案多人少”的严峻情况有了真切的认识。与此同时,我在案件实际办理和调度过程中发现,需要经检委会研究讨论的疑难案件很少,这说明大部分刑事案件的犯罪事实较为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件罪名也较为常见,刑事案件轻罪化现象较为明显。在这样的客观形势下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既是适应当前刑事犯罪结构变化的客观需要,也是实现高质效办案、专业化办案、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的有力措施。

  在借鉴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相关做法,总结前期对部分危险驾驶案件适用速裁、简易程序的办案经验,统计分析我院近三年来所办案件类型、相关犯罪趋势等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我们就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分类标准、衔接流程及办理要求等进行了认真研究,与同级公安机关、法院、司法局等单位共商推进繁简分流工作的办法,最终形成并会签《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办法》(下称《工作办法》)。我们期待着,通过制度化保障,对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案件进行分类处理,在确保案件办理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找到质量与效率的最佳契合点,以更小的司法成本取得更好的办案效果。

  随着《工作办法》的落地执行,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步入有序运行轨道。针对刑事案件占比较大、检察官办案数量不均的实际情况,我们通过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并不断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调整优化,做到了让办案组人员分配更加科学,案件分配比例、类型更加合理,刑事案件办理初步实现了繁简分流、快慢分道。

  为保证办案质效,在繁简分流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开始探索“简案快办”与侦查监督同步推进,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这一平台,紧盯立案、漏捕漏诉、侦查活动违法等重点监督环节,综合运用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推动法律监督效果全面提升。

  在我看来,“高质效”是要求,更是标准;“办好”是过程,更是结果;“每一个案件”是对象,更是范围。我相信,在机制创新基础上实现侦、诉、判快速流转,可以在有效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让司法改革成果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