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全面、系统、整体加以落实。陕西是党的检察事业重要发源地之一,要弘扬陕甘宁边区检察优良传统。陕西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最高检党组部署,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动构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思想、话语、行为和评价“四个体系”,着力破解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四个体系”中,思想体系是核心,话语体系是纽带,行为体系是基础,评价体系是保障。思想体系,重在解决想什么、怎么想的问题。讲政治与抓业务相统一,首先要强化思想自觉和情感认同。要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理解什么是“国之大者”,让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让习近平法治思想成为指导监督办案的根本遵循。话语体系,重在解决说什么、怎么说的问题。叫响凡事“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等鲜明话语,潜移默化增强干警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行为体系,重在解决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胸怀“国之大者”,立足检察业务,结合监督办案,拓展更多像“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行动这样的融合载体,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评价体系,重在解决评什么、怎么评的问题。将政治考核纳入对检察人员的评价体系,让每一名干警、每一个案子都可考可评,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