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一份向异地行政机关发出的检察建议
2024-01-23 09:14:00  来源:检察日报

  “检察建议提及的内容,我局高度重视,并立即进行整改,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函报如下……”近日,湖南省郴州市检察院收到一份来自广东省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整改落实情况的回函。为何要跨省制发这份检察建议?还要从该院办理的一起跨省重大交通事故案说起。

  2023年1月11日晚,武深高速公路湖南汝城段由南向北方向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轻微伤。经调查,事故原因是驾驶粤牌照重型厢式货车的李某某疲劳驾驶且发生事故后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从而引发了更大交通事故。调查中,公安机关发现该货车所属的东莞市某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为车辆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东莞市某第三方监控企业均未按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案件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负有交通运输行政管理职责的东莞市交通运输部门对涉案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不到位。2023年8月,郴州市检察院在报请湖南省检察院支持后,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并多次组织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郴州支队、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专家召开座谈会。针对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2023年10月,该院向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现场送达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并邀请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人参加送达会。

  “异地制发、跨省监督,需要多部门、多层级开展沟通协作,才能有效打通地域壁垒,确保检察建议真正落到实处。”郴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邹军华告诉记者。该院在制发检察建议前,向东莞市检察院充分征询了意见,并与被建议单位多次进行沟通。检察建议送达后,该院与东莞市有关部门持续保持沟通联系,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回访,保障异地制发检察建议的效果不打折扣。

  收到检察建议后,东莞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联合属地交通运输分局对全市道路货运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对风险较高的企业、车辆情况进行约谈通报,进一步完善智能化管控机制;组建联合执法队伍,集中开展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督导检查道路货运企业103家次,排查事故隐患474个,已整改隐患455个。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