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海南省检察院获悉,2023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切实做到刑事检察重在聚焦证据收集审查运用,充分发挥审前过滤把关和指控证明犯罪等作用,坚持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统筹发展和安全中依法能动履职,提升办案质效。
2023年1月至12月,该省各级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696人,同比增长2倍;积极推进琼粤桂检察机关反走私刑事检察协作机制实质化运行,以跨区域协作凝聚反走私合力,依法打击滥用自贸港离岛免税等政策实施的犯罪活动,审查起诉走私犯罪、走私离岛免税“套代购”犯罪同比分别上升37.8%和38.6%。认真落实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意见、洗钱犯罪与上游犯罪同步审查机制,审查起诉洗钱犯罪20人,同比上升66.7%,其中70.6%系检察机关审查后追诉。
与此同时,该省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协同整治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在推进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建设中发挥更重要作用。
该省检察机关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高级法院建立查处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协作机制,部署开展打击整治工程领域串通投标犯罪专项行动,2023年1月至12月,审查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80人,同比分别上升27.3%,有效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依法加强对各类企业的平等保护,与省工商联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持续落实省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和常态化联系企业、涉企案件快速办理机制,2023年以来,共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52人,努力让企业安心经营。
同时,该省检察院结合办案督促涉案企业严格依法经营,走规范健康发展之路。结合办案中发现的少数企业通过简易注销登记逃避法律责任问题,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堵塞社会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