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来说,那一次的庭审观摩是一场‘及时雨’。作为一名老公诉人,我有时候在工作中存在思路僵化和职业惰性,听了大家提出的意见,感觉自己的出庭指控能力尤其是庭审讯问能力还需要改进。”日前,提起去年那次案件庭审观摩评议,山东省莱州市检察院检察官孙晶晶仍然记忆犹新。
2023年8月24日上午,该院对戴某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组织庭审观摩评议,孙晶晶作为该案的承办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因案件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烟台市县两级检察院未检工作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以及团委、妇联相关人员参与活动。
庭审中,检察官紧扣指控罪名的构成要件,有针对性地发问。面对被告人对案件定性的狡辩,检察官通过对案发原因、作案工具等关键细节的发问,予以有力驳斥。
庭审后,参与观摩的人员围绕庭前准备、法律文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庭审效果进行了逐项点评,交流办案心得体会,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优化改进的意见建议,切实提高了检察官的出庭履职能力水平。
这也是山东省检察机关开展“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的一个生动缩影。记者了解到,为牢固树立“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思想,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2023年4月至12月,山东省检察机关开展了“百庭观摩、千庭评议”专项活动。截至2023年年底,山东省检察机关共开展观摩听庭评议案件1503件,其中观摩听庭157件,常规听庭1065件,推门听庭281件;各级院领导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出庭公诉215件、参加听庭评议615件,占已开展总数的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