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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烈“归队入园”
2024-04-08 09:27:00  来源:检察日报

  1934年10月,红六军团第52团为掩护主力转移,把敌军引向贵州省石阡县龙塘镇困牛山。一支突围小队面对汹涌而来的强敌和被胁持在前面挡枪弹的百姓,战士们宁死不伤群众、宁死不做俘虏,毅然集体跳崖,用鲜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惊天地、泣鬼神的英雄赞歌。

  作为这块红色土地上的后人,我一直把讲好红色故事作为己任,也一直关注着检察机关推动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的各项具体举措,曾多次受邀参与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

  2023年10月,石阡县检察院在开展革命文物和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中发现,埋葬在石阡县龙井乡的原中国人民解放军五兵团16军47师140团3营7连战士邱俊岭的墓地年久失修、缺乏管护。

  该院进一步调查发现,1952年9月为邱俊岭烈士所立墓碑的碑文记载,邱俊岭为解放军战士、河南人。2018年8月,石阡县甘溪烈士陵园又为邱俊岭烈士立了墓碑,碑文记载其为红军战士、河北人,但邱俊岭烈士遗骸实际仍安葬在原墓地之中。通过查阅石阡县志,检察官发现,确有一名也叫邱俊岭(河北人)的红军战士于1935年6月牺牲在石阡县,但两者明显不是同一人。

  检察官进一步调查发现,邱俊岭烈士原籍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上传信息与贵州省石阡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上传信息不一致。为查清烈士信息,石阡县检察院致函梁园区检察院协助调查核实邱俊岭烈士信息,并向昆明军事检察院移送案件线索。梁园区检察院调查的情况与石阡县龙井乡邱俊岭烈士墓碑记载一致。

  石阡县检察院认为,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烈士墓管理维护等工作中不严谨、不规范,导致邱俊岭烈士遗骸未实际迁入陵园,陵园中的墓碑碑文与邱俊岭烈士的信息不符,上传中华英烈网的信息也与真实信息不符,也不完整。

  2023年10月25日,石阡县检察院与昆明军事检察院联合召开军地检察协作工作座谈会,检察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和联合办案履职情况,阐述了案件监督依据和英烈保护的重要意义,当场向石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英烈保护职责,对上述问题进行整改。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军地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进行整改,切实维护好英雄烈士合法权益。

  2024年1月,石阡县零散烈士墓迁葬入园仪式在甘溪烈士陵园举行,邱俊岭烈士遗骸迁入烈士陵园安葬,相关错误信息也已向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申请更改。军地检察机关在“困牛山红军壮举”展陈中心举行“英烈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军地协作”专题研讨座谈会,我也受邀参加。检察官向烈士家属、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等参会人员报告了该案办理情况。

  我向参会人员讲述了困牛山红军壮举的故事和当地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现状,并建议检察机关继续加强对红色文化和英烈权益的保护,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等单位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保护好这些宝贵的资源。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困牛山村党支部书记,我也将履行好职责,为家乡的红色文化保护宣传贡献力量。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