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做错事是不是不用承担责任?”
“并非如此,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其监护人也就是家长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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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市微山路中学,每到中午师生用餐的时候,教室里就会播出一档名为“津心守未”的普法广播节目,为该校2500余名师生送上一道丰盛的“法治午餐”。
该栏目是由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联合辖区多个基层检察院,与天津海河传媒中心生活广播电台共同打造的未成年人保护专题普法栏目。该栏目从2023年11月1日正式开播,每周三11点30分,检察官走进天津海河传媒中心生活广播电台,以“直播+月末录播”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未成年人保护专题讲解相关法律知识,目前已播出29期,覆盖听众上百万人。
5月28日,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举办“检教同行 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辖区多所中小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代表委员及媒体记者近60人参加。
“学生们边用餐边听广播,在轻松的氛围中学到了大量法律知识,法治意识明显增强了,为我们开展法治教育提供了有益帮助。”天津市微山路中学党总支书记王铁英在检察开放日上表示,将持续在校园推广“津心守未”栏目,让法治教育取得更明显成效。
在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中,“津心守未”栏目还开辟了“第二战场”,邀请天津市静海区北肖楼中学的学生来到天津广播电台直播间,围绕“尊崇法治 护航成长”这一主题与检察官互动交流。
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还举办了“津心守未”联盟成立仪式,天津市南开中学、新华中学、微山路中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附属中学等15所学校与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及辖区基层检察院、天津海河传媒中心生活广播电台结成合作联盟,旨在以高效协作联动,推出更多优质法治宣教节目,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养。
“要通过联盟进一步扩大未成年人保护朋友圈,将‘法治午餐’推广到更多学校中去,于潜移默化中提升学生们的法治素养。”天津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博法在检察开放日活动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