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想,如果没有遇到检察官,我是不是会一而再、再而三地犯错,然后被抓进监狱,日子变得黑暗?
2023年6月,那时刚初中毕业的我,成天和几个朋友四处玩乐。因为没钱买代步工具,我和几个朋友盗窃了多辆电动自行车来使用。案发后,虽然家里经济情况很不好,但爸爸妈妈为了帮我赔偿被害人损失,向亲戚朋友们借了很多钱。我感到深深的懊悔,却不知道该如何弥补自己犯下的错误。
第一次见到廖检察官,是妈妈陪我一起到浙江省慈溪市检察院接受讯问时。廖检察官不仅给我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还向我介绍了很多“迷途知返”的案例。那天,妈妈在廖检察官面前流下了泪水,说都是她的错,是她忙于工作,没有管好我。那一刻,我无地自容,羞愧地打断了妈妈的话。直到现在,我还能清楚地记得,那天廖检察官注视着我的眼睛,指着我染红的头发,语重心长地说:想要重新出发,何不从“头”开始?第二天,我就买了染发膏把红头发染回黑色,决心作出改变。
考虑到我是未成年人,认罪态度好,没有前科,且赔偿了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2023年10月,慈溪市检察院对我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置6个月的考验期。那天,廖检察官带我和社工老师见了面,让我拿出手机登录“青爱的小孩·花季关护”平台并完成注册,由此开始了对我的“帮教之旅”。
考验期内,我每月按时完成平台的线上学习任务,也主动报名参加检察官和社工老师组织的线下读书会和公益志愿活动。廖检察官也时常给我发微信、打电话,鼓励我一定要自食其力。于是,我找到一份小区保安的工作,虽然每天工作很辛苦,但我感到很充实、很幸福。今年过年前,因为工作表现好,我还被公司评为“优秀员工”。拿到奖金后,我给妈妈买了一条项链,给爸爸换掉了旧手机。当我把这个消息分享给廖检察官时,她在微信里给我发来了“大拇指”,还夸奖我是个能吃苦、懂孝顺的好孩子。
今年3月,慈溪市检察院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我一定珍惜这个机会好好改过自新,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幸福生活,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小明(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