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是2024年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今年的主题为“保护文物 传承文明”。最高人民检察院8日发布了一批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中,有哪些值得关注的文物保护故事?检察机关如何与行政机关、社会各界一道,共同守护文化瑰宝?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就这批典型案例回答了记者提问。
为文物保护法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提供实践样本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要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守护好中华文脉”。6月8日,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及文博单位围绕“保护文物 传承文明”主题开展宣传活动。
“最高检特意在今天发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典型案例,目的是表明检察机关坚持与行政机关、社会各界一道,着力于加强文物系统性保护和合理利用,助力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徐向春表示,该批典型案例的发布,旨在引导各级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法治力量服务文化强国建设。
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华优秀文明资源。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级人大常委会通过专项决定,明确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范围。检察机关丰富的办案实践也为文物保护法修订增设检察公益诉讼条款提供了司法实践样本。
保护丰富的文物资源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8件案例中,保护对象包括历史建筑、革命遗址、古文物遗址、涉侨文物等,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文化价值、科研价值和经济价值。如,河南省范县检察院督促保护的晋冀鲁豫野战军指挥部旧址,是解放战争时期晋冀鲁豫野战军强渡黄河、千里跃进大别山的谋划地,在中国革命战争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检察院督促保护的是涉侨文物,推动解决涉侨文物产权非国有、保护级别低、修缮资金筹集难等保护困境。
“从保护对象上看,文物类型丰富、文物价值较高。从监督事项上看,涉及文物常见违法情形。这批案例监督事项基本涵盖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常见违法情形。”徐向春进一步举例,如安徽省望江县检察院督促保护褒隐寺塔行政公益诉讼案,针对的是因修缮不当造成的破坏文物风貌问题;河北省文安县检察院办理的保护古城墙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针对的是古城墙被违法占用、建设建筑物并设置电网管线等问题。
此外,从监督手段上看,该批典型案例坚持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引领。针对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到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导致文物持续处于受损状态的情形,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诉讼,确保受损文物得到及时有效保护。从价值功能上看,体现了检察公益诉讼补位行政执法的兜底作用。如新疆检察机关针对行政手段无法完全实现文物保护的情形,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确保文物得到科学修复和有效保护,凸显检察公益诉讼独特的制度价值和功能。
“检察机关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案件中,始终坚持行政机关维护公益的第一顺位,在行政机关穷尽行政手段仍不能弥补损失时,检察机关可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违法行为人责任,实现对文物的有效保护。”徐向春说。
同题共答、协同发力
实践表明,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虽然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工作方式不同,但工作目的、追求效果完全一致,办案过程中,对行政机关既依法监督又协同配合。四川省通江县、重庆市城口县和陕西省镇巴县等九县检察机关联合会签《关于建立川陕苏区红色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安徽省阜阳市检察院与阜阳市文化旅游体育局签署《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
立足文物和文化遗产多样性、地域性等特点,最高检指导地方检察机关结合本地特色以小专项形式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行动:
——为解决历史建筑保护难题,以北京、上海、天津等地为重点开展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为留住记忆和乡愁,以贵州、山西为重点推进古村落保护;
——为使侨胞台胞心有所属、情有归处,在广东、福建等地部署开展涉侨涉台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
——为保护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等特殊文化遗产,最高检指导浙江、江苏等地检察机关积极办理相关领域案件,传承中国特色农耕文化;
…………
“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为检察机关办案提供了强大智力支撑。借助“外脑”智慧,“多方参与、共治共享”的公益检察保护新模式已经形成,最大限度凝聚了公益保护的社会力量。
徐向春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持续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继续推动完善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助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同时也将更加注重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协同,进一步增强文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检察的衔接协作,做好流失文物国际追索返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