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检察工作的系统推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深入推进提供坚实司法保障。检察学作为检察工作的理论基础与学术支撑,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与检察理论的创新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中国特色检察学学科建设的价值功能。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检察事业的深入发展与全面进步,需要依托更加坚实、系统的学科建设作为支撑。
检察学学科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构建独立的检察学学科,有助于科学阐释检察制度的基本理论问题,并系统总结检察工作的实践经验。检察学具备部门法学的规范基础,其独立学科地位是由我国宪法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共同决定的。为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必要在法学学科体系内设立检察学专门学科,从而为其提供系统化、体系化的理论支撑。
检察学学科建设具有显著的实践意义。当前,从司法责任制改革,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三个善于”等检察理念的提出,均体现出对高素质、专业化检察人才的迫切需求。然而,我国高校目前的法学教育体系尚未建立与之匹配的课程与专业设置。检察学唯有成为独立学科,才能进入高等教育序列,推动课程建设与研究人才培养,从而为检察机关持续输送专业人才,增强检察队伍力量,提升检察权运行效能。
检察学学科建设具备规范的学科逻辑。作为一门处于发展中的新兴社会科学,检察学具有独特的研究对象和范畴,与宪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现有学科存在明显区别。宪法学侧重于国家宪政体制的整体架构,仅从宏观政治制度层面概要介绍检察制度,难以系统而深入地展现其完整态形;刑事诉讼法学虽涉及检察机关职能,但主要是从诉讼程序角度展开论述。检察学则立足于检察制度的整体性,系统研究其产生、发展与演变的内在规律。随着以“四大检察”为核心的法律监督新格局逐步成熟,检察学的学科内涵与研究边界也进一步拓展。
中国特色检察学学科建设的基本内容。检察学作为一门研究检察制度及其运行实践的理论学科,以检察制度与检察实践为核心研究对象,并以此为基础逐层拓展研究范畴。这要求在基础理论、实践职能与专业技能三个方面实现有机融合与系统完善。
基础理论研究方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中强调,应“深化检察理论研究,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须从理论上系统回应检察工作中基础性、全局性与战略性问题。唯有加强在基本原理、制度演进、实践需求和中外比较等方面的研究,才能深入阐释我国检察制度的运行逻辑,彰显其制度优势。其一,检察权的基本原理。检察权原理是检察学学科体系的根基。相关研究应包括:检察权的概念、特征与基本内涵;检察权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定位及其与其他权力的关系;检察权运作的理论基础等。其二,检察制度。检察制度是检察权运行的制度载体,其研究应聚焦以下方面:检察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及职权配置;检察机关内部权力结构及职权实施机制;检察官的遴选、管理、培训与职业保障;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与内部权力关系;案件管理、办案流程与检察程序规范,以及经费、技术和设备等检察保障体制。其三,检察工作。检察工作依托检察权原理与制度框架而展开,重点研究内容包括:检察政策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下的司法理念;各项检察业务的实际开展与问题应对;相关操作规程、技术标准与配套机制建设。其四,域外检察比较及检察制度史。检察学理论体系应纳入比较法与历史研究方法:一方面,应批判借鉴国外检察立法与实践,辨析中外检察制度在政治、经济、文化及历史传统等方面的异同及其成因;另一方面,应系统梳理中国检察制度的历史演变,包括近现代检察制度的形成与发展,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检察改革历程等,汲取符合现代法治理念的本土资源。
实践职能方面。《意见》指出,检察机关需高度自觉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推动全面协调发展,实现法律监督与其他监督的有效衔接。其一,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能,关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新时代刑事检察应遵循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适应犯罪形势变化,提升犯罪治理效能。应结合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法,严格把握审查逮捕和起诉,推动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建设,加强对证据收集、提取、固定和运用的监督,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其二,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以确保民事法律正确实施。目前,应重点加强对虚假诉讼和执行问题的监督,推动民事诉讼高效治理。其三,行政检察监督行政诉讼,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行政检察需要精准把握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监督质效。其四,公益诉讼检察事关公共利益维护,要依法聚焦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领域,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检察机关需加强相关法律知识储备,推动公益诉讼立法,促进制度成熟与发展。
专业技能方面。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对检察人员的专业素能提出了更高要求,亟须通过持续学习新知识与新技能,以适应高质效办案需求。第一,强化数字检察工作能力。数字检察是数字中国战略在检察领域的具体实践。它并非简单的技术辅助,而是对传统检察业务流程、组织架构与机制的系统性重塑。数字检察建设涉及法律、技术及多行业知识交叉,要求检察人员兼具业务能力与技术素养。因此,应在检察学教育中加强数字技术内容,增强数字化意识、提升数字化思维与认知能力。第二,强化涉外检察工作能力。随着国家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与涉外法治建设,检察机关需积极融入涉外法治工作协同格局,构建高效涉外检察实施体系。这要求检察人员具备坚定政治立场、过硬专业素质、熟悉国际规则与涉外法律实务,确保在国际合作与司法协助中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利益,推动国际法治前行。
中国特色检察学学科建设的可行路径。检察工作的综合性决定了检察学学科体系应具有清晰的层级性:一方面,检察学的研究范畴除涉及刑事、民事、行政领域的实体法与程序法之外,还涉及历史、政治乃至心理学等多学科;另一方面,当前检察职能已显著拓展,形成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检察侦查等多维工作格局,其知识需求已远超传统部门法的界限。
因此,基于教学内容多样性和学科发展需要,设立独立的检察学学科,有助于整合目前分散的研究力量,构建系统完备的检察学知识体系,有效回应检察理论与实践中提出的各类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