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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扣“四个维度”激发涉外检察人才培养效能
2026-05-18 09:22:00  来源:检察日报

  □在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下,涉外检察人才培养在体系建设、培养模式、团队建设、能力拓展等方面成效显著,整体上呈现向优、向善的鲜明趋势。推动涉外检察人才的高质量培养,应朝向更加体系化、完备化、精细化的目标发展,紧紧围绕“政治引领—能力构建—协同培养—实践赋能”四个维度,一体激发涉外检察人才培养效能。

  在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大局大势下,涉外法治人才是重要的国家战略资源,也是推动涉外法治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检察机关肩负服务大国外交、高水平安全、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更重责任,亟须培育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检察人才。2024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加强涉外检察工作的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涉外检察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在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下,涉外检察人才培养在体系建设、培养模式、团队建设、能力拓展等方面成效显著,整体上呈现向优、向善的鲜明趋势。推动涉外检察人才高质量培养,应朝着更加体系化、完备化、精细化的方向迈进,着力回答好“新时代需要怎样的涉外检察人才”“优良的涉外检察人才从何而来”“如何持续培养优秀涉外检察人才”“涉外检察人才怎样向国际亮相”四个命题,紧紧围绕“政治引领—能力构建—协同培养—实践赋能”四个维度,一体激发涉外检察人才培养效能。

  积极回应涉外检察人才时代需求

  精准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是涉外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的核心要务。应积极对标涉外检察工作时代需求,从准确诠释需求内涵、创新人才供给模式两个层面铺开。

  涉外检察人才的时代需求,应以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应对检察新型业务与国际司法合作需求为导向。一方面,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涉外检察人员的主权意识、共赢意识、安全意识。以维护国家司法主权与安全为核心战略导向,坚定不移打击任何有碍于国家主权与安全的跨国刑事犯罪。另一方面,根据检察业务新需求与国际司法合作新挑战提升检察素能。国际政治经济交往的深化激发新型需求,国际投融资、涉外知识产权、跨境数据监管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急需高质效检察履职。新形势下,各国司法主权与合作需求的张力持续存在,数据跨境流动、电子证据认定等问题为涉外检察人员带来新的挑战,提升涉外检察人才专业素能与综合履职能力迫在眉睫。

  涉外检察人才的供给模式,应按需求导向分层次、分类别、精细化构筑培育体系,实现固本与拓新的有效结合。首先,加大基础人才供给规模。稳固涉外检察人才根基的关键,在于培养出一支具备扎实业务能力、能够高质效办理一般涉外案件、适应对外交流合作的基础性检察人才队伍,先从数量上保证有效应对未来高速增长的涉外案件办理与对外交往需求。其次,探索区域差异化供给格局。引导各地结合自身区域特点、高校特色与资源优势探索形成具有差异化、专门化的涉外检察人才培养体系。同时,强化跨区域协作、一体化办案等方式,互派业务骨干交流锻炼,实现人才流动。再次,创新专项人才供给机制。聚焦新型实践趋向与时代挑战,按照不同领域全方位、前沿化地储备涉外检察人才,打造能够应对疑难国际法律问题的高层次专精人才团队。

  持续激活涉外检察人才供应链条

  目前已初步形成以最高检统筹规划为引领、各级检察机关常态化学习为基础、专门培训班深度研修为支撑、检校合作共建研究基地为创新平台的“四位一体”涉外检察人员在职培训模式,建立了由检察系统内部“自主培训”、联合高校“协同培养”的双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在此基础上,应进一步提升涉外检察人才培养模式的精细化程度。

  首先,构建三阶递进培养体系。一是加强常态化学习。通过开展常规培训课程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涉外法治理念、掌握涉外法治最新政策,不断壮大基础型涉外检察人才队伍。二是选拔业务骨干进入涉外检察人才库。依托学院式培训与检校合作平台对重点领域、特需岗位集中开展专门训练。三是打造复合型涉外检察高级人才。充分发挥检察研究基地智库作用,挑选高精尖人才深度参与涉外专案办理、高层次国际司法交流、钻研涉外检察研究课题。利用初阶稳扎政治立场、中阶巩固业务素养、高阶提升实战能力三个层级的有效衔接,夯实涉外检察人才培养机制体系。

  其次,搭建实操能力训练平台。在培养机制中增设涉外检察案例研习、涉外检察业务实训等实践类课程,引入“跨境犯罪模拟法庭”“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等法律诊所与模拟法庭教学方式,辅助检察官涉外案件办理能力稳步提升。

  再次,拓展人才供给渠道。一要精准招录特需人才。适时增设“涉外检察特需人才”定向招录计划,开辟灵活引进与专门聘用通道。二要建立“专家型”职位聘任制度。持续发挥法学专家挂职等制度作用,协助办理复杂疑难涉外案件。三要全面整合跨学科智库资源。吸纳区域国别法专家、小语种语言学者等专家智囊,将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涉外贸易仲裁机构等工作人员纳入检察专家咨询库,协同推动“法学+N”涉外检察人才复合能力发展。

  探索释放涉外检察人才培养制度红利

  高层次涉外检察人才需要长时间的培育,应通过制定政策要求、明确培训标准、增设保障措施等优化创新方式激活涉外检察人才培育机制,形成一条体现中国自主的链条式涉外检察育人通道。

  第一,政策带动各地区涉外检察人才培育。在凝聚涉外检察内涵外延共识的基础上,通过政策指向带动各地做好战略规划。涉外检察既包括检察外事工作,也包括具有涉外因素的检察业务工作,这些都可能涉及不同主权国家之间的司法协调与互动。借此提升各地服务对外开放的涉外意识,结合地区特点与优势做好涉外人才培养储备工作。

  第二,标准先行促进涉外检察人才高质量培养。探索设立涉外检察工作高质效标准、师资准入标准等科学合理的评价细则,与涉外检察人才“选、育、管、用”四个环节全链条绑定。将涉外检察人才培养目标拆解并细化成一个个具体的检验标尺,以可衡量、可操作、可比较的判断基准引导检察人员主动迎难而上。

  第三,创新激励保障措施激发内生动力。建议建立一套涉外检察工作“成本投入”与可预期“价值收益”相互匹配的激励机制。综合考量涉外检察人员的语言水平、业务能力、国际影响力等因素,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表现出色的涉外检察人员,为其提供确定性的职业发展激励措施,促使检察人员结合个人能力与发展规划积极投身涉外检察事业。

  不断强化涉外检察人才国际形象

  构筑多样化国际交流平台。既要充分发挥涉外法治检察研究基地等多双边交流平台机制作用,邀请域外检察机关、司法机构和国内相关涉外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深度交流互学互鉴,也要积极组织检察业务骨干赴外交流培训,派遣优秀检察官到国际组织短期任职,深化融合共进。

  推广数字化国际司法合作机制。着力深化数字赋能涉外检察,打造涉外检察一体化履职创新平台。其一,积极顺应《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等国际规范指向,推广远程视频听证与取证方式。利用区块链技术优化证据材料传储与文书送达机制,提升信息共享能力与侦办效率。其二,推广域外法智能查明系统,增设涉外检察典型案例数据库,丰富涉外案件办理的线上法律检索工具箱。其三,统筹推进“一站式”涉外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平台建设,实现身份核验、委托授权的“云处理”。

  讲好中国故事,贡献中国智慧。讲好中国检察故事是每一位中国检察官的使命,涉外检察官的叙事能力亦是高素质涉外检察人才的核心素养。一要宣介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涉外检察典型案例。紧密贴合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的重大发展,打造可共鸣、被认可、能借鉴的高质量检察产品,充分阐释中国检察制度、检察理论和检察实践。二要深入参与涉外立法与国际规则制定。支持优秀涉外检察业务骨干积极参与国际谈判与司法规则构建,在参与全球治理中,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制定”,由“规则遵守者”转为“规则塑造者”,助力提升国际话语权,服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编辑:范昕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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