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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时代意蕴与实践路径
2026-05-22 10:01:00  来源:检察日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对检察机关而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根本在于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核心是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落脚点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最终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2024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安徽省巢湖市洗耳池社区检察听证中心调研时指出:“洗耳听民声,俯首解民忧。检察官要走到群众家门口,检察工作要做到群众心坎上。”这一论述以“洗耳”“俯首”的生动意象,标定检察权的人民属性,指引检察工作从“坐堂办案”向“上门服务”转变、从“程序办结”向“事心双解”深化。站在“十五五”开局之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5周年的新起点上,检察机关应将正确政绩观融入履职各领域全过程,以实干实绩回应群众期盼。

  洗耳听民声,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前提,彰显检察为民初心底色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这一重要论断,为检察机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根本遵循。

  深悟“洗耳”内涵,锚定司法为民政绩导向。“洗耳”首先是姿态——带着政治责任、法治良知、为民情怀,倾听群众呼声。既听顺耳之言,更听逆耳之语;既观显性矛盾,更察隐性痛点;既解个案诉求,更治共性问题,把群众朴素正义观融入专业司法判断。近年来,检察机关持续深化“应听证尽听证”,把听证会开到社区村居、田间地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参与,打破司法壁垒,拉近检民距离。

  完善倾听机制,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民声是检察工作的“晴雨表”。应把听民声融入“四大检察”履职全过程,通过检察听证、12309检察服务热线、领导下访接访和包案化解矛盾等渠道,让群众诉讼有门路、意见能表达、是非可评说;依托检务公开平台,提供信访办理情况自助查询服务,依法保障群众对案件办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分析信访热点、民生痛点,变“被动倾听”为“主动发现”。

  立足检察履职,将民声期盼转化为实干成效。检察机关聚焦民生痛点,将“洗耳”延伸至司法履职各环节:在刑事检察中,严惩暴力、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强化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完善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核准追诉机制,筑牢民生司法保护防线;在民事检察中,深化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专项活动,紧盯涉及民生、民利的热点问题,着力做好做实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在行政检察中,聚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畅通群众维权渠道,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公益诉讼检察中,紧盯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文物保护等重点领域,办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诉讼案件,守护公共利益。

  俯首解民忧,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关键,检验检察担当的实干成色

  如果说“洗耳听民声”是找准问题、明晰方向的前提,那么“俯首解民忧”就是破解难题、兑现承诺的关键,更是检验政绩观是否端正、是否正确的重要标尺。对检察机关而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到守民心、解民忧上,以司法为民的实效,推动检察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明晰“俯首”内核,坚守为民初心。“俯首”,在于以实质法治、源头治理为导向,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让司法公正真正惠及于民、可见可触。“俯首解民忧”,就是要跳出就案办案、单纯办案、机械司法的思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化解矛盾、修复关系、保障民生、促进治理作为司法办案的重要目标,耐心对待每一次来访、细致回应每一个诉求,既解案件“法结”,更解群众“心结”,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校准政绩导向,破除数据桎梏。在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过程中,检察机关直面形式主义、数据迷信等突出问题,以自我革命的勇气推动深刻转型。2024年10月,最高检党组作出“一取消三不再”决定,同时部署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这一决策,正是为了让“俯首解民忧”不被数字异化,回归司法为民的本真。

  做实检护民生,兼顾天理国法人情。“俯首解民忧”,既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增强“如我在诉”意识,将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小问题拖成大矛盾、小纠纷酿成大信访;更要坚守司法公正底线,不做无原则的妥协,不突破法律底线,在法治框架内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守正固根本,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保障,擦亮检察履职的法治本色

  “守正”是确保“洗耳”“俯首”不偏离法治轨道、不流于形式的根本保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靠思想引领、行动自觉,更要靠制度规范、机制保障、管理赋能。

  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规范保障。持续细化实化“三个管理”具体举措,以高水平管理保障高质效办案。业务管理上,研判检察业务态势、把握办案规律、优化职权配置,运用人工智能辅助司法办案,通过数据统计分析,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服务科学决策与高质量发展;案件管理上,强化案件全流程监控,规范案件分配、流程、实体管理,严格办案期限、司法作风监督,把司法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每一名检察官;质量管理上,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将群众满意度、矛盾化解率、权益保障度、三个效果统一度作为核心评价指标,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锻造过硬队伍,夯实履职根基。检察人员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主体,必须用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锤炼政治素质、精进业务能力、淬炼纪律作风。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引导检察人员站稳人民立场、坚守法治信仰。强化亲历性司法,把“每案自检”和“每案必检”要求落到实处。弘扬实干精神,认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一体推进学查改为抓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主动融入大局,提升治理效能。检察机关不仅要办好个案、化解矛盾,更要善于从司法办案中发现社会治理共性问题、突出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专项监督、参与源头治理,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

  编辑:范昕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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