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个报警装置,我们煮饭做菜更放心了。”近日,广东省兴宁市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访,餐饮店老板指着店内新安装的燃气安全设备对来访的检察官说道。
2025年9月,兴宁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部分餐饮店疑似未按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依据安全生产法,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装该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隐患虽小,若不及时治理,极有可能酿成大事故。
如何从点状问题入手,实现对全域隐患的精准“画像”?兴宁市检察院运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全生产类案监督模型”,以数智赋能法律监督。办案人员向行政机关调取辖区内餐饮场所报警装置安装情况、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数据,通过大数据碰撞比对,迅速锁定9家餐饮店存在未安装或未正确使用报警装置的问题,安全隐患较为突出。该院随即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立案后,检察官深入现场走访,逐一检查报警装置安装位置、运行状态、产品合格证明及鉴定有效期,并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应急处置技能掌握情况,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体检”。
“正确安装和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不仅是法律的强制规定,更是对生产经营单位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底线保障,容不得半点含糊。”承办检察官表示。结合调查情况,同年12月,兴宁市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全面履职,督促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安装和使用报警装置,对逾期未改者依法查处,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燃”。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监督涉案9家餐饮店全部完成整改;同时,联合各职能单位成立督查小组,对20个镇(街道)进行督查,随机抽查餐饮场所58家,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01项。此外,还积极争取专项资金,通过更换老化橡胶燃气软管、安装熄火保护装置,加装报警器、切断阀、自闭阀等措施,稳步推进老旧小区燃气安全设施改造,全力守护燃气安全“最后一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