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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冻结多年的资金“正名”
2026-05-27 14:57:00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随着异地公安机关解冻通知的送达,浙江宁波、杭州等地5家企业被冻结多年的1800余万元合法经营资金顺利返还,企业长期紧绷的资金链得以盘活。

  2021年9月,宁波市委、市政府统筹纪检监察监督、检察法律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中有关营商环境投诉监督职责,在宁波市检察院挂牌成立宁波市营商环境投诉监督中心(下称“监督中心”),并推动各区、县检察院设立分中心,“一站式”解决涉企矛盾纠纷。

  2025年7月,宁海县监督中心接到企业反映,称A地公安机关在2020年侦办一起合同诈骗案时,超范围、超时限冻结了宁波地区4家企业1600余万元资金,致使这些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经营停滞等风险。相关企业多次向该地办案机关反映情况,但问题始终未能解决。宁海县监督中心核实后,将线索上报至宁波市监督中心,由其研判后移交宁波市检察院,宁波市检察院指定由宁海县检察院承办该案。

  承办检察官全面核查卷宗、多次走访相关企业,逐一梳理与被冻结资金相关联的货物买卖合同、资金流水、货权凭证等关键材料,逐笔核对交易真实性、合法性。经审查,所有交易均真实合法,属于正常经营资金。

  进一步追查案件情况后,检察官发现,原合同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已于2021年被B地法院判刑。A地公安机关立案后,既未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也未及时撤销案件、解除冻结,造成涉案企业合法资金长期冻结。

  因案件地域管辖分隔,监督整改难度大,相关线索后被报送至浙江省检察院。该院进一步调查发现,杭州一家企业也因相同原因被冻结资金200余万元。经逐级层报,相关监督线索被转交A地检察机关复查,并于今年3月列为督办案件。

  针对涉案罪犯异地服刑、提审受限等问题,两地检察机关强化跨省协作:A地检察机关依法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优先核查被冻结资金性质;宁海县检察院协助办案民警前往货物原存储仓库,调取货物转运记录、仓储保管凭证等书证,以完整证据链佐证资金合法性。

  经持续跟踪监督,今年4月底,A地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解冻决定。困扰5家企业多年的难题终获解决。

  编辑:范昕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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