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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后,姨父内甥重归于好
2026-05-28 10:29:00  来源:检察日报

  “当时打砸是一时冲动,事后我非常后悔和愧疚,感谢姨父的原谅,我可以安心在家休养身体了。”犯罪嫌疑人杨某感慨道。日前,山西省闻喜县检察院针对办理的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召开公开听证会。办案检察官当场宣读对犯罪嫌疑人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两家人重归于好。

  杨某系被害人宁某的内甥,此前,宁某曾口头承诺让杨某负责打理自己经营的企业,后因多种原因未能兑现承诺。杨某心中不满,为发泄怨气,先后两次故意打砸宁某的车辆玻璃,还曾对厂区门房的玻璃、电视机进行打砸破坏。经专业机构鉴定,被损毁的财物价值共计9000余元,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杨某立案侦查。

  案件进入审查逮捕阶段后,诸多特殊情况相继出现:审查期间,杨某的父亲突然离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宁某念及亲情,主动为杨某出具了谅解书。不仅如此,杨某因患有脑出血疾病,接受过两次开颅手术,继续羁押不利于其治疗和康复。闻喜县检察院结合全案情形,依法对杨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后,宁某心念亲情,多次通过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办案检察官表达诉求,希望对杨某从轻处理。宁某表示,案发后,杨某已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悔过态度十分诚恳,加之杨某因病身体孱弱,遂恳请检察机关给其改过自新、安心养病的机会。

  收到宁某的诉求后,办案检察官第一时间将案件情况向检察长进行专题汇报,并通过实地走访杨某工作单位等方式核实情况。该院经审查认为,该案系亲属间因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杨某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宁某的谅解,拟对其作不起诉处理。

  今年5月,闻喜县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政协委员、律师和基层组织代表等参加。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相关情况,与会人员对杨某自身病情和被害人谅解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一致同意该院对杨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编辑:范昕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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