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检察机关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参与者和保障力量,在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正基于此,永康市检察院紧跟时代发展步伐,锚定法律监督职能,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局,创新打造“多元融治”基层治理新模式,既为“五金之都”绘就平安善治新“枫”景,打造法治赋能基层治理的鲜活实践样板,更为“十五五”时期永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蓄力赋能、保驾护航。
我们欣喜地看到,永康检察人步履不停,不断探索。如构建“刑事惩治+追赃挽损+制度完善”的涉企全链条治理体系,推动检察服务下沉一线,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创新建立跨区域协同机制,有效破解外来务工人员维权难题……实绩硕果累累,成效显著。
他们没有简单就案办案,而是始终坚持“跳出检察看检察、立足治理干检察”的工作理念,主动将法律监督触角延伸至产业发展的痛点、民生保障的难点、基层治理的堵点。这种精准司法与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做法,正是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生动实践,切实体现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自觉。
这也深刻印证,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也正是检察履职的“最佳发力点”。希望更多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检察履职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与国家治理大局,在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中彰显检察担当,聚力为“十五五”发展大局添势赋能,不断夯实民生根基,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