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对我作出不起诉决定,刚才检察官又向我释明了我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我愿意接受后续的行政处罚。”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向被不起诉人张某同步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和《不起诉后移送行政主管机关处理告知书》时,张某诚恳地表示。
“以往,部分被不起诉人存在‘不起诉就是没事了’的认知误区,对后续行政处罚配合度不高,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同时,行刑反向衔接中还存在程序不畅、效率偏低、监督缺位等问题,容易出现‘不刑即不罚’的追责盲区。”金牛区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潘雅裙介绍,为破解这一系列堵点难点,自2025年5月起,该院构建起全流程处置闭环的行刑反向衔接模式。
针对被不起诉人认知偏差问题,金牛区检察院将告知程序与不起诉宣告同步进行。在向被不起诉人送达《不起诉决定书》的同时,一并送达《不起诉后移送行政主管机关处理告知书》,用通俗语言释明行刑反向衔接的法律依据、工作流程,以及其应承担的行政责任。“事先把法规和责任讲透,当事人心里有了底,后续行政机关开展工作也更顺畅。”潘雅裙表示。
同时,考虑到行刑反向衔接案件数量多、领域广,而案情较为简单的轻微犯罪不起诉案件占比高的现实,该院推出“表格式”审查报告——审查要点固化为表格,承办人只需勾选填录基本案情、刑事处理结果、行政处罚建议及法律依据等核心要素,即可完成审查工作。潘雅裙告诉记者,此类案件平均办案期限由一周缩短至一天,实现了“繁简分流、快结快办”。
为防止“纸面移送、无人落实”,金牛区检察院还构建了“全流程双监督”机制。对内,该院行政检察部门对所有刑事不起诉案件逐案筛查,建立移送台账,确保“应移尽移”;对外,主动与公安等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常态化沟通会商机制,对移送的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实行跟踪督办,对临近回复期限的案件逐一回访,确保行政机关按期回复、依法处理。
“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双向衔接,直接关系法律权威和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金牛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窦静华表示,该院将持续深化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建设,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强化监督效能,做实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