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让孩子们成长得更好始终是习近平总书记心中最温暖的牵挂。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保护未成年人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做儿童成长的引路人、儿童权益的守护人、儿童未来的筑梦人,用心用情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营造关心关爱下一代的社会环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新时期检察机关深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指明奋进方向、定下前行坐标。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按照“十五五”规划部署,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不断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更好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今年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连日来,全国四级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主题为“检爱同行 向阳生长”的第七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以丰富多彩的内容、灵活多样的形式,向社会各界全面、立体展现了检察机关40年来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促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的积极努力和丰硕成果。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面临很多新形势、新挑战。比如,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性侵害、暴力伤害未成年人情况依然存在,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仍时有发生,惩治和预防涉未成年人犯罪的形势依然复杂。再比如,随着信息网络技术加速迭代和新兴业态快速发展,未成年人面临着违法和不良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沉迷、网络欺凌、网络欺诈等多重风险,这些都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带来更多挑战。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永远在路上,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孩子们成长得更好,是我们最大的心愿”的殷殷嘱托落实到行动上、贯穿于办案中,积极应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持续巩固深化来之不易的良好态势,有力度、有温度、有深度地精准办案、综合救助、促进治理,做实做优未成年人保护,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坚实法治防线。
办好涉未成年人案件,只讲保护不行,只讲惩治也不行。必须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既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出重拳、“零容忍”,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也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增强“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意识,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处理好惩治和保护的关系。要加强对犯罪事实、主观恶性、社会危害等情况的综合审查,对于主观恶性不大,初犯、偶犯、确有悔过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当宽则宽;对于主观恶性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行为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坚决依法惩治;对低龄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暴力犯罪,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核准追诉。要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推进分级分类矫治,做好精准帮教,加强对专门教育及专门矫治教育的法律监督,以科学预防促进有效保护,以依法惩治促进教育挽救,帮助罪错未成年人重塑价值观,重新回归社会。
关心关注越多,凝聚力量越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系统工程,没有“局外人”和“旁观者”,唯有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才能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化的保护大格局,携手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得更实。各级检察机关要结合办案中发现的深层次、普遍性问题,积极推动全社会各方力量与检察机关一道,持续强化校园法治教育、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促进家庭保护由“被动应对”向“主动尽责”转变,推动构建集惩治犯罪、教育矫治、维护权益、预防犯罪、有效治理于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体系,画好未成年人保护最大“同心圆”。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各级检察机关要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为契机,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融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各环节,把关心关爱化为担当实干,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未成年人案件,携手各方共同奏好倾情护“未”的新时代交响乐,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贡献更大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