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检察作为检察履职的主要内容、刑事法治的关键支撑,其理论体系的自主化、本土化、体系化建设,是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重中之重。笔者以西南政法大学刑事检察研究中心组织编写、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新时代刑事检察学》为例,就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谈几点认识和思考。
长期以来,我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上存在一定短板。以哲学学科体系为例,过往谈及哲学,学界对于古希腊哲学、近代启蒙哲学等西方哲学的本体论、认识论、理性主义等西方理论概念耳熟能详,熟知西方哲学家如泰勒斯、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而对奠定中国哲学根基的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的孔子、孟子、老子、墨子、庄子、韩非子等,却鲜有深入研究。近现代以来,大众哲学奠基人艾思奇也未被学界充分重视研究。其所著《大众哲学》系统且科学地阐释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厘清了哲学与唯物主义辩证法的核心要义。他创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体系,在东方大国彰显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独特魅力。毛泽东同志称他为中国共产党“在理论战线上的忠诚战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艾思奇同志是党的优秀理论家和杰出理论工作者,他倡导的思想与时代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哲学与人民相结合的精神,要继续发扬光大。冯友兰先生深耕中国哲学,所著《中国哲学简史》影响数代人,为中国哲学史的学科建设立下汗马功劳,但深入研究其思想的学者并不是很多。高校教材开设西方哲学史类的课程较为普遍,对中国哲学课程却没有展开深入研究。同样,在司法制度、检察制度研究方面,一些专家学者论证中国的司法、检察制度时一味对比其他法系国家,未将具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中华法系放在其研究视野内。这种研究取向既不符合中国国情,也难以有效解释和指导中国检察实践。对待西方文明,我们既不能盲目排斥,也不能简单照搬,而应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立足中国实践提炼原创性理论,形成不依附西方、彰显中国特色的检察学知识体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并强调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将这项事业置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全局高度进行系统谋划。这不仅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更具有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法学是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分支。司法制度、检察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立足新时代法治建设全局,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既是学术使命,更是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要求。
2025年5月,第二十六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暨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在重庆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讲话中明确指出,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占领中国检察学研究阵地,引领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构建以标识性概念、原创性理论为主干的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检察学的研究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中国国情、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扎根检察实践,打造不依附西方、彰显中国特色的检察理论自主知识体系,破除西方话语依赖,讲好中国检察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
以刑事检察学为突破口,打造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标杆成果
在最高检的大力支持下,重庆市检察院与西南政法大学持续深化检校合作,依托西南政法大学刑事检察研究中心,即最高检在西南政法大学设立的刑事检察研究基地,组织30多名理论研究者和实务骨干、历时两年多编撰完成《新时代刑事检察学(第一卷)》(2025年出版)、《新时代刑事检察学(第二卷)》(2026年出版)。这是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的一个标志性成果。这一成果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坚守“三大主线”,确保理论方向正确。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全书贯穿公平正义、司法为民、法律监督“三大主线”,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到实处。二是以中国检察实践为源头活水。融汇最高检典型案例与地方实务经验,特别是在新类型犯罪实践应对上,直面网络犯罪、证券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等新课题,开展针对性研究。三是以检校协同为强大支撑。国内最早的一本检察学著作,王洪俊教授的《检察学》出自西南政法大学,《新时代刑事检察学(第一卷)》,这部专门以“刑事检察学”命名的第一部著作,同样出自西南政法大学。这绝非偶然,是西南政法大学检察学研究的历史文化底蕴和法律文化土壤深厚之体现,是西南政法大学理论智慧与检察机关实务经验的深度融合,更是检校合作的标志性成果。
创新自主体系架构,形成完整知识谱系。该书分两卷,构建了“理论创新—实践深耕”的一体化自主知识体系。第一卷采用“总论—职权论—发展论”的三维结构,夯实学科基础、明晰核心职权、展望发展方向;第二卷聚焦五大犯罪类型与三大监督领域,形成“犯罪类型细分—检察职能深化”脉络,兼具理论性、实践性、前瞻性。学科层面形成“法学—检察学—刑事检察学”阶梯体系,为未来“1+4+N”检察学架构[1个总论、4个分论(“四大检察”)、N个专题]奠定基础。
突出价值导向,服务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该书紧扣新时代检察履职基本价值追求,围绕加强法律监督全面体现“四个机关”的职能定位。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一般法律监督到改革开放初期的法律监督,再到新时代强化检察监督,这是检察机关职能定位的巩固加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要做到办准、办实、办好、办快、办活。办准,就是要做到明辨是非、定分止争;办实,就是要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办好,就是要做到预防犯罪、减少犯罪;办快,就是要做到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办活,就是要做到促进管理、创新治理。这既是理论创新,更是检察实践的行动预期。
加大国际传播力度,不断提升中国检察学术研究的世界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
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既要在理论上行得通,也要在实践中站得住。该书彻底摒弃西方检察制度中的检察官是“站着的法官”、检察机关是纯粹的公诉机关等提法,明确把检察机关定位为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司法机关和国家公共利益的代表机关。这一定位深植习近平法治思想,契合中国特色法律监督理论与公平正义价值理念,法理坚实、实践可行。全书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既借鉴了西方文明思想,也传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传承了东方大国固有的优秀检察制度文化;既立足本国,也放眼世界,力争走出国门,变检察制度的“输入”为“输出”。近期,北京大学出版社已将《新时代刑事检察学(第一卷)》纳入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选题,如成功入选目录,该书计划翻译为德文,后续对接国外出版机构,在境外出版发行。
这一举措,有助于向国际社会准确阐释中国特色检察制度、法律监督模式与刑事司法经验,有助于打破西方法治话语垄断,提升中国法治国际话语权,为世界法治文明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持续深耕细作,进一步推动完善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
下一步,应以《新时代刑事检察学》的出版与外译为新起点,重点推进三项工作:一是深化理论研究。聚焦数字检察、未成年人检察、跨境刑事司法协作等前沿课题,推出系列研究成果,持续完善理论体系。二是强化检校协同。依托西南政法大学刑事检察研究中心,建立“理论研究—实务反哺—成果更新”长效机制,推动著作体系持续迭代升级。三是加速成果转化。将理论成果转化为司法政策、办案规范、培训教材,特别是助推检察机关与西南政法大学共同推动检察学二级学科建设,更好服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法治中国建设。
构建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是立足新时代法治建设、关乎学科自立自强、赋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长远性、基础性工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立足当下,面向未来,我们将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坚定文化自信、检察自信,坚持守正创新,锚定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持续健全完善体系完备、特色鲜明、植根实践、面向未来的中国特色刑事检察学理论体系,让植根中国法治实践、饱含中华法治底蕴、彰显大国法治担当的中国检察学,在世界法治文明舞台上熠熠生辉、焕发蓬勃生机,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平安中国贡献更多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