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屠宰环节,若将废弃畜禽产品随意丢弃,不仅污染环境,还可能被少数人捡拾加工,进而流向饭店餐桌。在山东省曹县,这一问题在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刑事案件中有所体现,也被政协委员写进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相关提案。
2024年初,曹县检察院注意到这一线索,随即立足检察职能,对辖区内养殖屠宰集中区域肉类产品安全状况展开立案调查。办案检察官奔赴随意丢弃废弃畜禽产品的河道等关键点位,依托菏泽市检察院快检实验室,对案涉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并就废弃畜禽产品被捡拾加工后流入饭店的风险征询专家意见。
经查,某村部分养殖屠宰主体未依法履行动物防疫检疫和无害化处理义务,长期将大量未经检疫的废弃羊毛皮、内脏等随意丢弃在村北河道。这些废弃畜禽产品极易腐败变质、滋生病菌,污染环境,且存在被不法者捡拾加工的重大风险,严重危及不特定消费者身体健康。
2024年4月,曹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和属地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相关部门迅速响应,积极推进整改工作,推动建立定点屠宰场,强化养殖屠宰全流程防疫检疫,通过深挖填埋等方式无害化处理羊肉制品1.8万余斤,并在重点区域安装监控提醒设备,防范随意丢弃行为。
然而,2024年7月后,检察官持续跟进监督发现,非法丢弃未经检疫畜禽产品的行为仍未根治。2025年5月,曹县检察院结合正在开展的“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对属地镇政府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属地镇政府积极落实整改责任,在辖区增设畜禽产品回收装置,指导督促涉事村制定针对性村规民约,推动形成群众共治、源头管控的长效治理机制。
“以前村北河道边到处是烂羊体、羊内脏,臭气熏天、苍蝇乱飞。如今环境干净了,我们吃的羊肉也更放心了!”近日,办案检察官回访某养殖屠宰集中区域时,村民张大爷由衷地感慨道。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基础,关乎千家万户。”据曹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继民介绍,同期,该院对销售未经检疫羊肉的李某等人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25年11月,法院依法判处李某等3人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并要求其承担销售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该院还以函件形式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强化肉源管控和质量检测。市场监管部门以冷库、烧烤店、火锅店等为重点,开展常规检测9次,并在检察机关推动下,将农兽药残留超标治理、牛羊肉信息化追溯试点等工作纳入202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清单。不仅如此,该院还报请菏泽市检察院在全市开展专项监督,向外省移送相关案件线索2件,推动跨区域协同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