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是为政之魂、履职之要,决定着干事创业的价值取向与行动路径。在中华五千年文明积淀下的治世智慧中,历代先贤名臣秉持修身立德、勤政爱民、务实笃行、循理守正的从政理念,留下了诸多流传千古的治政佳话,构筑起底蕴深厚的传统政绩观体系。汲取传统为政智慧,对于新时代检察机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政绩观智慧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治世理政智慧,凝聚着古人修身治事、安民固本的深刻认知。诸多传世理政理念,与当代司法履职内核相通,为检察机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了丰厚的思想借鉴。
重视修身崇德,坚持以德立身、以德行政。《论语·为政》有言:“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自古以来,德行便是为官从政的第一准则,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是历代贤臣恪守的从政底线。北宋政治家包拯秉公断案、清廉自守,离任之时不持一砚而归。明代政治家海瑞刚正不阿、不畏强权,一心为民伸张正义。他们之所以名垂青史,在于坚守从政本心,涵养高尚政德,以公心处事、以正气立身,用德行聚民心、用操守护公道。
秉持民本初心,始终把民生福祉放在首位。“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是贯穿中国古代治国理政的核心思想,为民造福便是古代官吏心中最大的政绩。唐代诗人白居易外放为官期间,深入乡野体察底层百姓疾苦,大力减免苛捐杂税,兴修农田水利,全力安抚流离百姓,把百姓冷暖放在心上。明代政治家于谦身居高位不贪图安逸,天灾来临之际亲赴一线赈灾济民,散尽家财帮扶贫苦百姓,始终践行“但愿苍生俱饱暖”的为民誓言。不少贤臣摒弃短期见效的显绩,甘愿潜心耕耘利长远、惠万民的潜绩,不求一时声名显赫,只求一方百姓安稳富足。这种扎根基层、心系百姓的为民情怀,与如今“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理念高度契合。
崇尚务实求真,主张顺应规律、依规处事。“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古代贤臣施政从不脱离地域实情、不盲目跟风造势,而是兼顾民生实际,凡事实事求是,直面治理中的各类难题,循序渐进推进地方治理。北宋政治家欧阳修任职地方期间,当地遭遇旱涝灾害,他实地勘察地势水文,组织民众修筑堤坝、疏浚河道,依照自然规律开展防灾救灾工作。西汉开国功臣萧何辅佐汉室朝政,顺应天下初定的社会规律,轻刑简政、休养生息,稳步恢复社会生产,为盛世基业筑牢根基。干事创业最忌心浮气躁、急于求成,唯有尊重客观规律、立足实际实情,方能行稳致远。
兼顾情理法度,追求礼法相融、宽严相济。在传统司法实践中,先贤官吏断案处事既严守律法纲纪,坚守处世底线,又深谙人情事理,体恤世间百态。唐代政治家狄仁杰执掌司法事务时,严守朝廷律法公正断案,精准惩治作奸犯科罪犯,同时体恤民间难处,对身陷困境、情有可原的涉案百姓酌情宽宥处置。清代良吏郑敦允主政一方,查办案件严守律法准则,绝不徇私枉法,面对邻里纷争、民间琐事,以情理劝导化解矛盾纠纷。先贤刚柔并济、宽严有度的做法,实现了法理与人情的有机融合,让治理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传统为政智慧对检察机关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启示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为政智慧,历经千年仍历久弥新。检察干警应从中汲取智慧力量,以实实在在的履职实绩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锤炼政德修养,筑牢忠诚履职根基。首先,明大德,坚定不移筑牢政治忠诚,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其次,守公德,秉持公正用权理念,始终坚守法治底线,秉公办案、公正司法,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再次,严私德,常怀敬畏之心,遵守廉洁从检各项纪律规矩,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扣好廉洁从检每一粒扣子,永葆检察队伍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厚植为民情怀,坚守人民至上初心。传承古代民本理政思想,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站稳人民立场,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彻底摒弃重办案数据、轻群众感受,重考核排名、轻民生实效的错误倾向。日常履职中,要深入开展“检护民生”工作,聚焦农民工薪资维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老年人权益守护等民生重点领域,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每一起“小案”。主动下沉基层,倾听群众法治诉求,把司法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切实以司法履职纾民困、解民忧、暖民心。
恪守司法规律,秉持实事求是作风。要坚持严格依法,坚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司法原则,坚决杜绝片面追求办案数量、盲目赶办案工期的浮躁心态,统筹兼顾办案质量、效率与效果。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摒弃就案办案的机械思维,依托办案深挖社会治理漏洞,以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完善评价机制,树立实干担当导向。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取消三不再”决定,建立贴合检察工作实际、突出实干实绩的科学评价体系,把是否依法履职、是否公正司法、是否服务大局、是否为民办事作为核心标准,重点将办案质效、矛盾纠纷化解成效、群众满意度、社会治理实效等纳入核心评价范围。重视长期潜绩的考核评价,对深耕基层法治建设、化解长期信访积案、夯实检察工作根基等见效慢、利长远的工作予以充分认可,营造不慕虚名、真抓实干的良好干事氛围。
融通法理人情,彰显新时代司法温度。一方面,依法规范公正文明开展办案监督,精准适用法律条文,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法律权威与社会秩序;另一方面,在依法履职的基础上融入人文关怀,充分考量案件背后的民俗民情、当事人实际困难,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