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行国家公园体制“是中国推进自然生态保护、建设美丽中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1月1日,国家公园法正式施行,生态环境法典也将于今年8月15日起施行。法典确立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这两部法律的出台,标志着高质量推进国家公园建设进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也对检察机关服务国家公园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运用法治力量守牢自然保护地生态“红线”。
实行国家公园体制,目的是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实践中,检察机关办案理念从侧重惩治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及单一物种保护的个案,逐步向野生动物栖息地、原生地一体保护及强化自然景观与遗迹保护延伸。围栏路网阻隔动物迁徙通道、过度放牧和外来物种入侵破坏原生植被,以及开发建设、噪声灯光污染影响动植物繁衍生息……面对这些矛盾,检察机关应坚持绿色发展观,注重将动物通道连通与原生植被恢复、水土保持、栖息地生态系统功能提升统筹考量,推动国家公园保护从“点状打击”走向“面状防护”,从“表面治理”深入“肌理修复”。
自然生态具有连续性和连通性,行政管辖却受制于人为划分的边界。从检察办案实践看,国家公园毗邻区极易成为监管薄弱地带,非法采砂、损毁公益林地、珍稀树种管护不当等乱象时有发生。大自然的“缝隙”,绝不能成为监管的“盲区”。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正如一根缝合治理断层的“针”,通过“协同之诉”实现跨地域协作与“府检联动”,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监管力量拧成共护国家公园的一股绳。
今年六五环境日的主题是“全面绿色转型,共建美丽中国”。全面绿色转型是一场深刻变革,我们不必回避人与自然的矛盾,而应以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为契机,用法治智慧探寻共生之道,凝聚起全社会协同共治的最大合力,筑牢美丽中国的绿色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