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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质量自查实现“CT式”扫描
2026-06-08 09:35:00  来源:检察日报

  “平台2025年10月投入使用以来,针对审查报告的撰写规范性提示风险65条,下一步要持续抓好文书质量。”近日,湖北省襄阳市检察机关深化“每案必检”工作推进会召开,会上通报了“隆中智检·案件质效审视管理平台”的使用情况。

  据了解,为压实检察官案件质量自查责任、实现案件质量管理全流程闭环,襄阳市检察院研发“隆中智检·案件质效审视管理平台”,并专门嵌入“自查模块”,检察官点击后即可对所办案件进行“CT式”扫描:起诉书格式是否规范、审查报告要素是否齐全、是否存在信访风险……案件质效实时显示,风险问题也可自查自纠。

  今年3月,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检察官李佳佳对自己办理的郭某合同诈骗案进行自查后,收到平台弹出的提示:“审查报告未摘录辩护人意见。”她立即调出律师意见材料仔细审阅。“看完后,我对案件事实有了更全面的认识,也意识到保障律师执业权益不能停留在嘴上。”李佳佳说。

  案件自查模块的使用效果如何?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2025年10月以来,襄阳市检察院先后随机抽取南漳县检察院、襄城区检察院在一定期限内办结的419起案件进行了交叉评查。

  “针对交叉评查中发现的捕后不诉、诉判不一、办案时长过长等情形,我们开展专题质效分析,从中提炼出33条规则作为小提示嵌入平台。检察官自查案件后,还可以根据重点提示再次复盘。比如,南漳县检察院通过嵌入的‘速裁程序案件办理超过10日’提示及时整改,实现2026年以来危险驾驶案件平均办案时长同比下降31.18%。”襄阳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王颖介绍。

  除形成“发现问题—嵌入规则—提示自查—防范风险”的良性循环外,襄阳市检察机关针对案件质量检查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提升立(撤)案监督质效的“十条措施”》等办案规范,实现了从“治标”到“治本”的转变。

  编辑:范昕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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