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偏远乡村,卫生所是守护群众健康的“最后一公里”,但部分卫生所受规模小、位置偏、点位分散及资金紧张等因素影响,容易成为消防安全的“隐秘角落”。就此,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开展乡村卫生所消防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乡村卫生所的消防设施焕然一新,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明显提升。
今年初,宽甸县检察院对乡村卫生所消防安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发现大部分乡村卫生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瓶身锈蚀、压力不足,且未定期检验、维修,也未留存检查记录,部分灭火器“超期服役”甚至已过报废年限。一旦发生火情,不仅直接威胁医患人员的生命安全,还可能引发医疗设备损毁、药品燃烧、重大财产损失等连锁反应,严重威胁公共安全。
就此,该院主动牵头,组织卫健、消防、公安等部门及部分乡镇政府,召开村级诊疗机构消防安全专项监督工作座谈会。各方围绕检察机关排查发现的问题充分沟通、凝聚共识,明确监管重点和整改方向。2月5日,该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对乡村卫生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随即,相关部门对辖区内256个乡村卫生所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对未定期检验灭火器、无检查记录的卫生所责令建立规范的记录档案,督促新配备灭火器190余具;对超期未维修、已过报废年限的灭火器立即强制报废,共更换灭火器178具。同时,要求各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所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步开展消防安全线上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