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检察改革,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多次强调,必须坚定改革信心,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近日,最高检印发检察改革典型事例(2025年),既充分展现各级检察机关守正创新,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的生动实践,也为全国检察机关进一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打了样。
这批典型事例的共同底色,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检察改革”。最高检党组明确提出,推进检察改革要做到检察权“不让渡、不扩张、不缺位、不越位”。无论是上海检察机关用“五有”工作法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还是湖北检察机关用数字技术构建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机制,都是在宪法法律框架内,从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出发,推动完善工作机制、释放检察效能的创新之举。这也充分说明,依法推进,才能确保改革走得稳、不跑偏,才能增强改革穿透力。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因地制宜是这批典型事例的另一亮点。事例选取并未拘泥于一地一策,而是着眼于党中央和最高检决策部署落实,涉及多领域、多类型检察改革工作。目的就是鼓励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实际,紧盯制约发展突出问题,聚焦工作机制创新,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因地制宜推进改革。江苏苏州检察机关聚焦“精准”完善未成年人社会观护机制,青海检察机关紧盯生态治理难题完善生态环境检察办案机制,湖南省长沙市星城地区检察院“以业务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引擎”完善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模式……实践证明,只有在破解深层次痛点难点中勇辟新路、创新攻坚,才能推动改革举措精准落地、见行见效。
典型事例不只是让人看一看、赞一赞,还要比一比、学一学。期待在典型事例引领下,涌现出更多在法律框架内大胆试、勇创新的改革探索,并将成果逐步推广到全国,不断激发深化检察改革的澎湃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