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禁渔期,不能在小河里电鱼。”“展板上写了,不是禁渔期也不能电鱼!”“原来麻雀是保护动物,不能捉!”……日前,在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太平村村委会院内,几名村民围在展板前驻足观看、不时交流。提供这些展板内容的,是金山区检察院驻点吕巷镇的“侬好检察官”董绍静。
“借着每周驻点一天的契机,我走遍了镇上的村居,发现非法捕捞、非法捕鸟、乱倒建筑垃圾等问题依然一定程度存在。”董绍静说,“普法要用村民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方式。”
于是,董绍静联合吕巷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把电捕鱼、张网捕鸟、农用地乱倒垃圾等典型案例做成通俗易懂的展板,在该镇12个村居巡回展出。这一做法已初见成效,今年以来,该镇相关案件数量明显下降。
董绍静的驻点履职故事并非个例,这背后是金山区检察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在上海市率先探索检察职能深度融入基层治理的机制创新。
2025年4月,金山区检察院创建“检察+”检地协作平台,建立“侬好检察官”驻点街镇机制,将检察力量注入区域社会发展和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
驻点张堰镇伊始,该院检察官涂晓婕就受邀参与了一起纠纷案件的第6次调解。俩农户因菜地引水问题发生争执,导致一人手掌骨折,前5次调解均以失败告终。
“嫌疑人黄某用竹竿打了吕某,被害人吕某用拳头回击。”派出所民警介绍情况,“双方对鉴定意见都有自己的理解,且对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意见:一方不愿赔偿,一方要20万元。”
什么鉴定意见让双方当事人有不同理解?涂晓婕翻开鉴定意见看到:若查证被害人右手第5掌骨骨折确系他人故意伤害所为,则评定为轻伤二级。
“吕某认为,鉴定意见都这么写了,怎么不予刑事立案?黄某也不服,凭什么自己挨了拳头,最后对方成了轻伤。”派出所民警苦恼地说,“借驻点这个机会,我们想请涂检察官一起参与调解。”
初步审查案件后,长期办理刑事案件的涂晓婕理清了办案思路——破题的关键在于确认“伤到底是不是黄某造成的”。她认真查阅法医学书籍,发现第5掌骨骨折也叫“拳击手骨折”,常见的致伤原因是拳头击打硬物。为查明事实真相,她又和民警再次查看监控,显示黄某的竹竿打在了吕某的手腕上,真正导致骨折的,是吕某自己回击的那一拳。
调解现场,涂晓婕结合监控画面片段、掌骨骨折示意图解读专业鉴定术语,让这场困局有了转机——吕某理解了“受伤”不等于“有理”,愿意撤回之前不合理的高额索赔,黄某愿意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赔偿。
“那一刻我意识到,基层司法最有力量的瞬间,有时不是判决落槌,而是道理‘落地’。我们检察官在基层的一个重要角色,或许就是一名‘翻译者’,把专业的鉴定意见、法律法规翻译成听得懂、听得进的群众语言。”涂晓婕感慨道。
经过一年多的探索,“侬好检察官”学会了用群众语言、群众方式开展工作,真正“驻”进了群众心里。一年多来,驻点检察官处理群众诉求50余起,成功化解矛盾15件,为60余名农民工讨薪90万余元,开展“法治田头课”“普法屋里厢”等普法讲座30余次。“我院牢牢把握学习教育‘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始终坚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融入区域社会治理大格局,让人民群众感知到检察机关的温暖与力量,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金山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征如是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