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那场法治课讲完后,在矫人员的规矩意识更强了,我们日常管理也更顺当了。”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检察院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时,该区轻工路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说。
今年6月,湛河区检察院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突击抽查时,发现在矫人员王某的定位轨迹长时间纹丝不动。经核查,他将带有“豫在矫”App的手机放在家中后,本人擅自驾车离开区界,以为“人机分离”就不会被人发现。检察官约谈王某时,他起初不以为然:“我就去隔壁市办点事,当天去当天回,这都不行?”这句脱口而出的反问,让检察官心头一紧:抱有类似侥幸心理的在矫人员可能不是个例。
为纠正社区矫正对象的错误认知,今年8月,湛河区检察院为辖区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项法治宣讲课。宣讲中,检察官从社区矫正的法律性质切入,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反复强调一个核心认知:缓刑不等于无罪释放,社区矫正更不是在家休假。
在讲到社区矫正法及其实施细则时,检察官逐条拆解:入矫报到流程怎么走、请销假审批有几道关、电子定位的“电子围栏”到底有多“硬核”。尤其是针对外出条件,检察官几乎一字一顿:“必须提前交书面申请,附上证明材料,批准后才能走,回来当天就要销假。哪怕只去隔壁市一天,也绝没有‘先外出后补手续’的余地。”
“社区矫正没有‘小违规’,只有‘大隐患’。一次看似不起眼的私自外出,可能就是撤销缓刑的第一块多米诺骨牌。”检察官在课后总结时语重心长地说。如今回访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反馈的“管理更好开展了”,正是对这堂法治课最好的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