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刑满释放人员张某拿到驾考报名回执后,第一时间给山西省太原西峪地区检察院(下称“西峪检察院”)的检察官打来电话:“检察官,我的驾考审核通过了!”
今年6月,张某刑满释放前往某企业应聘。为适应岗位需求,张某于7月报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结果被告知系统里没有自己刑满释放的信息,按规定不能报考。为此,张某前往当地派出所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权限不足、无法修改。张某又赶赴办案机关寻找解决途径,却因案件承办人调离原岗位而搁置。最后,张某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拨通了西峪检察院驻监检察室的电话。检察官意识到,这不仅是更正信息问题,更是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并融入社会的关键所在。
为此,检察官第一时间核实张某身份信息、服刑档案、刑满释放证明等原始材料,确认其改造期满,已依法刑满释放。针对跨部门信息流转滞后、数据更新不同步、业务衔接存在盲区等问题,西峪检察院又分别对接原服刑监狱、户籍地检察机关、属地公安交管及户籍管理部门,说明案件事实、释放情况及政策依据,明确告知张某非酒驾、醉驾等涉交通类犯罪,具备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报考资格,请求协助完成系统信息更正。8月中旬,系统里的信息终于完成更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