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上午,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逮捕案件进行公开审查,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参加听证会的有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被害方代表、辩护人等,并特别邀请4名人大代表、2名特约检察员到会听证。
经查,2016年初开始,宜兴市九鼎青铜艺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公司”)因经营困难拖欠职工工资,至2017年4月公司全面停产,共计拖欠18名职工工资人民币699306元。2017年5月19日,因九鼎公司职工投诉,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九鼎公司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行为予以立案,并于6月19日向九鼎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九鼎公司于2017年7月19日前将上述拖欠职工工资全部支付到位。犯罪嫌疑人许某作为九鼎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公司停业后,先后躲藏在自己家中、公司厂房内,不接职工电话,并在知悉上述改正指令书的情况下,始终逃避支付职工工资。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许某的行为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考虑到侦查机关、九鼎公司职工、辩护人对于犯罪嫌疑人许某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存在较大分歧,为了使执法办案更加公开透明,提高司法公信力,更好地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启动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工作。
在听证会上,侦查人员、职工代表、辩护人围绕犯罪嫌疑人许某是否有社会危险性各自表达意见和观点。人大代表和特约检察员也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最后,承办检察官简要概括各方观点和意见,说明案件涉及的法律、司法解释及有关政策。综合各方意见,考虑到许某目前无支付能力,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具有社会危险性,宜兴市人民检察院于当日下午对犯罪嫌疑人许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为规范逮捕案件审查工作,依法准确适用逮捕强制措施,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和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宜兴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今年以来已先后对六件审查逮捕案件开展公开审查工作,通过直接、全面、充分听取诉讼各方意见,进一步完善审查逮捕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