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对包某某、王某某等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该案系无锡市锡山区办理的首例大量非法销售 “明星”抗癌药的案件。
经审查查明:2017年7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王某某、包某某、文某某、饶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OpdivoRNivolumab100mg/10ml(奥德武/纳武单抗输液浓缩液)、Geftinat250mg(易瑞沙/吉非替尼)、KeytrudaTM100mg/4ml (健痊得)、LenalidoR10mg(来那度胺)等药品未经进口批准的情况下,通过网上交易单独或者层层转卖,向北京、上海、广东、山东、浙江等省份销售,被害人达百余名。其中被告人文某某明知包某某在销售假药的情况下,帮助其包装药品、储存药品、收发药品快递等。其中被告人王某某涉嫌销售假药共计人民币253000元;被告人包某某、文某某涉嫌销售假药共计人民币691350元(含未遂部分67800元);被告人饶某某涉嫌销售假药共计人民币460000元。案发后,侦查机关从被告人包某某、文某某处查扣到格列卫等17种药品,经过无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均为假药。
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