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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建议】张群、陈飞寻衅滋事案、严林寻衅滋事案、戴冰、王小龙等8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检察建议书
2019-09-23 14:20:00  来源:无锡市检察院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

  检 察 建 议 书

  锡梁检诉建〔2019〕5号

  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

  本院在办理你局侦办的张群、陈飞寻衅滋事案、严林寻衅滋事案、戴冰、王小龙等8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中发现,你局虽然对于查获的涉案款物、作案工具等进行了扣押,但案件材料中缺乏对于犯罪嫌疑人财产情况的全面摸排和侦查,部分案件中对于犯罪嫌疑人违法犯罪所得未能及时查明并采取相关措施,导致在“打财断血”上存在不足。

  铲除黑恶犯罪的经济基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必须从源头上“打财断血”,深入开展有关工作。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往往利用经济利益支持违法犯罪活动,使其自身借以发展壮大并嬗变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因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必须坚持查处涉黑涉恶犯罪涉案人员和查清涉案财产同步进行,依法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

  鉴于你局此前侦办案件过程中在“打财断血”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希望在今后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切实加强重视,进一步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打财断血”工作。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够危害一方,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聚敛了一定的财力物力作为支持。除恶务尽,“打蛇打七寸”,建议你局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打财断血”工作,加强对中央和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要求的贯彻落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法律、司法解释等司法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及时将“打财断血”作为今后侦查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二是进一步加强线索排查,精准查控黑恶势力财产状况。建议你局对办理的所有黑恶势力案件线索进行认真排查、“回头看”,根据《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界定的涉案财产范围,全面调查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并根据有关规定依法全面收集涉案财产来源、性质、用途、权属及价值的有关证据,审查判断是否应当依法收缴、没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财产情况进行深挖彻查,开展工作过程中要逐项“见底”,确保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进一步加大协作力度,依法查处黑恶势力涉案财产。建议你局加强和市场监管、税务、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审计、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明确涉案财产情况,准确及时进行查处。加强内部联动机制,配备专门办案人员,加强培训力度,准确依法采取查询、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确保依法处置黑恶势力涉案财产。综合运用扣押、追缴、没收等多种手段,确保涉案财产查处无遗漏,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有成效。

  综上,希望你局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打财断血”工作,重拳出击、深挖彻查,不断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请将相应处理情况在收到本建议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本院。

  2019年5月23日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