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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一起在校生电信诈骗案观摩评议庭活动
2017-12-29 14:44:00  来源:

  1219日,锡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出庭公诉在校生文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时,邀请市关工委相关领导、锡山区关工委负责人、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负责人等16人组成评议组现场观摩评议。无锡市锡山中等专业学校的30余名学生旁听了此次庭审。 

  201612月,被告人文某(男,时系18岁,原系海南省东方市某中学高三学生,现为大学学生)加入以符吉帅(已判决)为主的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符吉帅将自己获取的诈骗话术、诈骗平台及用于同上家结算的QQ账号密码交给被告人文某等6人共同使用,被告人文某提供其租用的服务器供团伙人员共同使用。被告人文某等根据诈骗话术在网络游戏中发布低价出售游戏币和游戏道具的广告,通过QQ诱骗玩家在诈骗平台上充值购买游戏币和游戏道具,后谎称继续充值才能发货、提现或解冻诱骗玩家在诈骗平台上再次充值,至20173月,文某参与诈骗游戏玩家人民币4.5万余元。 

  公诉人经过庭前的充分准备,详细制作了出庭预案。在法庭讯问阶段,公诉人结合诈骗犯罪的构成,条理清晰地对被告人进行讯问;在举证、示证阶段,公诉人将在案证据归纳、分组举证,直观地展示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过程;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结合被告人现为大学生的特殊身份和电信网络诈骗猖獗的特点,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训诫犯罪,促使被告人诚挚认罪悔罪,警醒受众,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被告人文某当庭诚挚认罪,深刻忏悔,并现身说法,告诫在场学生珍爱青春,远离犯罪。法院采纳了锡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意见当庭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文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庭审结束后,评议组成员高度评价了锡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在庭审中的出色表现,公诉人张弛有度、富有逻辑,以“治病救人”的平和态度体现了对青少年的关爱,以扎实深厚的法律功底将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娓娓道来,“以案释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