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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洁:“检察蓝,你的名字叫不悔!”
2019-11-27 15:06:00  来源:无锡市检察院 新吴区检察院
   

  法律,对我而言是一个神圣的字眼,相会于偶然,却又是必然。

  犹记得2008年高考之后填报志愿阴差阳错进入了法学专业,四年的学习让我发现,这门专业似乎是一个无底洞,深不可测,了解越多,疑惑更多;追求越多,吸引你的也就更多……随着对法律的喜爱越来越深,我越发向往成为一名法律职业者。经过不懈努力, 2013年8月,我终于如愿加入了检察队伍,成为刑检业务一线的一名办案人员。

  我经手的第一起案件是一个小小的盗窃案件。这是一个有着自残倾向、精神看似不正常而导致看守所无法收押的“惯犯”,被取保候审后,本来在无锡有固定住所的他行踪飘忽,无法正常传唤到案,导致案件一再搁置。有一天晚上十点钟,承办检察官打来电话:“邱洁,嫌疑人某某找到了,趁他现在在家,我们马上去做笔录核实盗窃事实!” 对于一个初到检察岗位的菜鸟来说我当时非常震惊,打破了我对所谓机关“一张报纸一杯茶”的憧憬,原来我的工作需要这样。之后,面对精神“不正常”的嫌疑人,尽管他依旧不配合,我们还是克服困难,在他家中做完了笔录,完成了对事实的审查和对嫌疑人的精神“评估”。

  那天走出嫌疑人家门的时候已经是十二点多,承办检察官对我有些歉意,笑着说:“没想到这么晚了,要不我们去撸个串儿?”午夜的马路上行人寥寥,微微的风带着一丝寒意。因为这个案件,让当时还是书记员的我对这份职业有了新的认识, 检察官一样有烟火人生,可是“责任”却始终是重中之重。也从那一刻起,我对检察工作、对检察官的敬畏之心涌上心头。

  如果说从检初心,我想,我对这份事业的热爱,将公平正义作为毕生矢志不移的追求,应该是从这一刻真正的生根发芽的吧!

  

  “我们的笔下有财产万千,有毁誉忠奸”,“我们办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

  ——每每看到公安机关移送过来厚厚的证据卷宗,看到被害人那充满信任的目光,看到嫌疑人悔恨交加的泪水,我都会扪心自问:事实的真相是什么,嫌疑人的辩解是否合理,还有没有没注意到的细节……惩罚犯罪,保护无辜,不枉不纵,罚当其罪,这样的字眼仿佛达摩斯之剑高悬在心头,也是每一名检察人的至高信仰,也让我们对身上的检察制服满溢着不一样的情愫:

  那抹检察蓝啊,要用心呵护!

  用心,在每一个案件中。

  记得2014年我协助办理的一起诈骗案件,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卷宗有50多卷,犯罪嫌疑人23名,受害者经查实的有109位,分布在全国各地。在近一个月的时间里,我认真梳理了被害人被诈骗金额、嫌疑人参与诈骗事实的明确和界定,制作了一张张条理分明、精准细致的涉案金额表格图,为案件的成功办理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在讯问过程中,我发现部分涉案嫌疑人由于参与时间短、客观局限性等原因,存在对公司内诈骗主观明知无法认定或者诈骗金额尚未达到追诉标准的问题,向承办检察官提出不作为犯罪处理,行治安处罚的建议,得到检察官的认可。

  用心,在每一次态度中。2017年我协助办理了一起省公检法联合挂牌督办的以“套路贷”形式进行敲诈勒索的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当时无锡并无更多类似判例,“套路贷”也作为一个新兴名词刚刚进入人们视野。那时候我正在孕期,日日被孕吐不适折磨着。然而,面对各种 “低门槛违约条件、高金额违约责任”的汽车抵押借款合同,“被违约”的被害人笔录、走投无路的被害人的愤怒绝望……这样的压力之下,使得我不敢懈怠,只有自己克服不适,不断的学习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查阅其他地方判例及指导意见,加班加点从整打的卷宗中梳理出案件的事实脉络和定罪的证据,最快时间形成完备的审查报告并提出了详尽的补充侦查意见……后案件成功办理,张某、吴某某等14名被告人均受到严惩。

  

  前些日子,我和同事一起组队代表新吴区院参加全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审查与汇报技能竞赛。期间父亲病重,手术进行了六个小时。在手术室外漫长等待的时间里,我心焦如焚,只愿上天垂怜,只盼着父亲化险为夷,从此健康平安……所幸,父亲手术顺利,而我也在比赛中荣获“最佳检察官助理”。

  我是一名检察人,一样为人妻、为人母、为人女,和我们共和国所有平凡的人一样默默无闻,负重前行。有喜怒哀乐,也常常面临难题、矛盾……但是,从穿上检察蓝的那一刻起,有一分光,发一分热,尽一分力,我从未后悔。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