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接受代表委员监督】惠山区人民检察院至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匡村实验学校开展公开庭审活动
2018-05-21 10:28:00  来源:

  为有效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发生,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提升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切实降低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建设和谐平安法治校园,517日下午,惠山区人民检察院至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匡村实验学校开展了“庭审进校园”活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妇联主任及该校七百余名师生旁听庭审,“零距离”感受司法的公平正义。

  2017813日晚10时许,吴自然(男,21岁,安徽宿州人)与曾宪文(男,17岁,江西吉安人)(均另案处理)因与女友感情问题发生口角,双方约定在无锡市惠山区堰桥街道长安长馨家园45号门口斗殴。曾宪文纠集樊奥迪(男,17岁,安徽亳州人)(另案处理)2人,樊奥迪又纠集被告人刘家军(男,20岁,安徽定远县人)等7余人。曾宪文通过周添萍(男,18岁,江西吉安人)(另案处理)又纠集王发强(男,22岁,江西吉安人)(另案处理)3人,双方在约定地点持械斗殴。其中被告人刘家军等人围殴周添萍,对其拳打脚踢。经法医鉴定,王兴愿(男,17岁,山东枣庄人)的伤势构成轻微伤,曾宪文的伤势构成重伤二级,吴自然的伤势构成轻伤二级。  

  庭审中,公诉人紧紧围绕犯罪的构成要件进行讯问,由表及里、环环相扣,并重点根据案件特点,结合当前校园学生间因情感问题引发的打架斗殴频发现状,深入剖析了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公诉人为了强化教育效果以案说法,从社会环境、家庭教育和孩子自身发展等的角度剖析犯罪发生的特点以及原因,引导学生增强法律观念,远离校园欺凌,加强自律意识,强化了庭审效果,给旁听人员以强烈震动,促使被告人心悦诚服当庭认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后,合议庭完全采纳公诉方的意见,以聚众斗殴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刘家军有期徒刑两年。  

  参与旁听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表示,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且个别恶性事件已严重触及社会底线。校园欺凌事件不仅给社会秩序带来严重危害,也给青少年健康成长带来不利影响。惠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根据校园欺凌问题,在指控犯罪的过程中注重结合案情,体现了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高的指控水平,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说理,给在场的学生和老师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增强了学生遵纪守法意识。惠山区妇联主任表示,检察机关并未就案办案,主动深入学校开展公开庭审活动,将真实案例呈现在学生面前,为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成长筑起了一道法治保护墙。  

  在场的学生和老师纷纷表示,本次现场庭审法治教育活动不仅较其他形式更具现场感、威严感,而且通过旁听庭审有助于学生树立学法、知法、守法的理念,同时也提醒学生在遇到问题时要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和途径解决,要向校园暴力、校园欺凌说“不”。校领导表示,下一步将通过主题班会、法治晨会和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积极开展学生间的互动交流,真正体现实效。  

  检察官还向在校学生讲解了其他法律知识,对师生咨询的法律问题现场解答。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