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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公益诉讼公告】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对陶亮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2023-01-13 11:04:00  来源:正义网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锡新检民公告〔2022〕6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陶亮等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旺庄路138-2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联系电话:0510-80839518

  特此公告。

  2022年12月13日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