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锡惠检未民公告〔2024〕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金晓华,公民身份号码320219******201516,经营的惠山区长安街道吴韵路218号(省锡中实验学校第三小学附近)晨光文具三小店向不特定的未成年人群体销售洞洞乐、抽奖券等彩票游戏形式的“一元小彩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相关组织和个人未代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督促、支持其提起诉讼;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长安街道吴韵路518号)
联系电话:0510-68787855
特此公告。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