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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检察院善用检察建议促进司法公正
2017-08-30 14:34:00  来源:

  40份检察建议,百分百得到反馈、回复,百分百有明显整改成效,甚至还推动地方规章制度的出台。2016年以来,宜兴市检察院灵活运用检察建议方式,有力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

  深挖症结让检察建议“立得住”  

  8月中旬,钱某滥用职权案已经办理了接近一周时间,宜兴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预防科科长沈泉良与反渎局干警一起进入审讯室,也加班了近一周时间。  

  “检察建议是给人挑毛病,如果毛病挑得不对,就成了笑话。”沈泉良介绍说,为了让毛病挑得对,不出错,宜兴市检察院要求制发检察建议必须坚持“谁办案、谁建议”原则,这个原则落实到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上,预防干警必须参与职务犯罪案件侦办,预防科科长兼任反贪局副局长,实现侦防一体的深度融合。  

  2016年6月,宜兴市检察院查办了当地招投标领域系列职务犯罪案件,预防干警在同步办案过程中,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中发现了涉案人员存在提前透露招投标信息、故意编制或放行显失公平的招标方案、违规为竞标单位制作标书等违法现象,挖掘这些现象的深层原因,寻找制度漏洞后,该院制发了检察建议并上报当地党委政府。  

  建议得到了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直接推动出台了宜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工作的意见》。今年6月,该建议在全省检察机关预防检察建议评比活动中被评为优秀检察建议。“和职务犯罪侦查干警找出案件突破口不同的是,预防干警在审讯现场,从职务犯罪发生的诱因、源点上思考问题,往往能准确、及时地发现问题,起到不一样的效果。”宜兴市检察院检察长李营说。  

  走访调研让检察建议“管上用”  

  提问题必须提得对路,建议还必须能够操作,才能真正让建议管上用。为让建议提出后更有操作性,与接收单位实际工作情况更吻合,宜兴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问题后,要求承办人不仅要深入研究案件情况,还要到发案单位“走一走”,到专业机构“跑一跑”,广泛收集相关资料,提高建议的可行性。  

  “收费有没有专门的指定账户?代收的各类款项有没有开具发票?解决这些问题还存在哪些难点?”在发生一起农民养老保险费被乡镇工作人员挪用的案件后,宜兴某乡镇迎来了承办该案的检察干警。这次走访,承办人主动介绍和核实有关案件的情况,对拟制发检察建议也征询了对方的想法。针对养老金缴纳方面的问题,该院又调研了银行、社保等单位,咨询如何采取更规范化的解决对策。  

  最终,在听取镇政府意见、排摸基层农户情况、咨询专业化建议后,承办人将合理化的意见全部吸纳进来,向案发单位发送了详实可操作的整改建议。  

  “这样做的另一个意义在于,给检察建议的接收方一定的思想准备,一定程度上消除对检察建议的抵触情绪,营造好的整改落实氛围。”李营说。  

  回访追踪让检察建议“不烂尾”  

  落实是检察建议的生命力,如何避免检察建议沦为一纸空文,是宜兴检察院着重抓好的一个环节。  

  “这是今年7月份,环保部门对某企业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进入宜兴市检察院数据中心,技术人员点击行政执法信息数据库,清晰看到环保局向某企业开出的一份行政处罚书的扫描件。据该院技术部门介绍,目前,数据库已经收集了当地环保局2016年以来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24份,该院公诉、民行等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可根据审批权限进行查阅督查。  

  与环保部门建立执法数据共享机制,与一份检察建议密不可分。2017年4月,宜兴市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环保部门在将一起涉嫌环境污染罪的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的同时,未同时抄送检察机关。针对这一不规范现象,该院向对方发出检察建议,希望能够共同做好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  

  为将建议落到实处,建议发出后,分管检察长和相关科室干警多次上门与部门进行沟通,讨论高效便捷解决问题的方法,并最终促成了双方“两法衔接”工作座谈会的召开。会上,双方就两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深入交换了意见,并决定建立行政执法信息数据库,实现高效的互联互通。  

  有鉴于此,该院又启动了与国土部门建立数据采集的方案,接入专线实时查询本地不动产登记信息,相关行政处罚专线也在推进中。目前,该院已经接入当地42个部委办局的92个子系统中的多年数据,涵盖计生、社保、税务等各类人员、企业信息,数据总量已达1.2亿条,为大数据时代检察监督工作打下扎实基础。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