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新屋被损不报警 出手伤人被判刑
2018-01-10 13:34:00  来源:检察日报

  在建新屋被他人损毁之后,不是选择报警,而是将他人打伤。日前,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培平有期徒刑十个月。

  李培平现年42岁,2016年上半年,他在桂平市大洋镇下村龙碑屯建造新屋,邻村村民梁某等认为李培平在建的新屋影响到梁氏家族祖坟“风水”,继而引发矛盾纠纷。20161110日上午,梁某带着几人将李培平在建的新屋损毁。愤怒的李培平没有报警,而是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砸向梁某头部,致使梁某从高处跌落,造成头部和腰部受伤。经鉴定,梁某头部损伤属于轻微伤、腰部损伤属于轻伤一级。 

  打伤人后,李培平逃跑,后在家人劝说下,于20171月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了其犯罪事实。(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