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牟取利益,将非法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在网络上出售。近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邹春隆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万元。
2012年11月,被告人邹春隆开始在互联网上架设“中国黑防联盟”社工库论坛,并在该论坛发布其从其他网站下载或与他人交换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供论坛注册会员免费下载。随着会员数增多,从2016年2月开始,邹春隆开通充值付费服务,并将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存放在其云盘内,以供会员下载,同时还建立“黑防联盟VIP”QQ群,在该QQ“群文件共享”中存放公民个人信息数据下载链接供会员下载。公安网监部门发现后,于2017年2月17日将邹春隆抓获归案。
经查,邹春隆用来出售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约10亿条,共非法获利7.1万余元。(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