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用电捕鱼是违法行为,为获利仍结伙为之,最终难逃法网。近日,江苏省射阳县检察院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对孙传国等4人提起公诉。
孙传国曾因用电捕鱼被渔政部门处罚,但其不思悔改,认为即便被抓获,交点罚款就可以了事。自2017年10月起,孙传国购买渔船和设备,伙同谷家先、陈友余、金玉才等人,干起用电捕鱼的行当。
他们4人分工协作,白天踩点确定实施捕鱼河道,夜间驾船前往,专人捕鱼,专人对鱼分类拣放,最后进行销售。2017年11月25日凌晨,经群众举报,孙传国等4人在射阳县某河道被当场抓获,警方查获各类鱼共计253.5斤。
经查,孙传国等人违法用电捕鱼18起,严重破坏水产资源,获利共2万余元。(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