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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不出户实现“面对面”庭审
2018-01-17 13:46:00  来源:

  本报讯(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王乐群)“被告人邵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其具有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等情节,建议对其判处一年零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宣读完毕。”

  日前,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检察院检察长马建华在该院远程视频出庭室通过“e出庭”远程视频庭审模式,对3起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的盗窃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公诉人、法官、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足不出户”通过视频“面对面”,仅用了10多分钟便完成了对3起案件的审理,且全部当场宣判。 

  据了解,天桥区检察院作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试点单位,自20173月以来,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351370人,其中适用速裁程序办理302318人,占全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数量的86%。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了案件审查起诉效率,虽然办案时间减少了,但频繁往返于看守所和法院,却让检察官们有苦难言。 

  该院公诉科科长薛辛伟给记者算了一笔时间账,“原来审理一起速裁案件,法院需要派法警到看守所押解被告人,每次往返需要2个多小时,检察官也需专程到法院出庭,但真正的审理时间每起案件大约只有几分钟,大量时间浪费在路途中。” 

  为节约司法资源,2017年,天桥区检察院探索提出“e出庭”远程视频庭审模式。 

  “e出庭”是指通过数字庭审设备和远程音频传输设备等,实现审判人员、公诉人员、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三方分别在法院数字法庭、检察院远程视频出庭室及看守所远程法庭专门场所同步完成庭审活动。该院检察官对记者介绍,之所以起名为“e出庭”,“是由于e代表网络,同时e字母发音同汉字‘易’,代表简易的、容易的,远程视频开庭让庭审变得简单易行。” 

  “使用‘e出庭’远程视频庭审模式以后,检察官不用再将大量时间花费在路上,只需要在远程视频出庭室就可以办案,节省了办案时间;同时可以对审判过程中的音视频进行存储,便于随时查看、掌握庭审情况。被告人直接在看守所接受审判,也降低了提押、还押存在的风险。”马建华说。 

  在观看了3起案件的远程庭审后,该区人大代表徐宏毅说,“在短短十几分钟内审理了3起案件,我的感受是震撼,把高科技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我为他们的做法点赞。”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