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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化抓捕值得点赞
2019-08-01 15:10:00  来源:检察日报

  7月24日晚,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民警在嫌疑人洪某地下车库蹲守10个小时实施抓捕任务,但是进行抓捕时,却发现洪某3岁小女儿出现在洪某身边。为了不伤害小女孩,只好暂停抓捕。最终,在洪某把家里安顿好并离开家之后,才实施了抓捕(7月30日中国新闻网)。

  从新闻来看,洪某女儿只有3岁,一旦突击抓捕,势必惊吓到幼小的孩子,会给她的心灵留下阴影和创伤。

  一般来讲,犯罪分子的逃脱手段会相当高明,而对警方而言,好不容易发现了逃犯,即便逃犯身边有孩子,也可以选择就地逮捕逃犯。毕竟,没抓住逃犯是显性失职,而对幼儿造成的心灵影响则是隐匿性极强的隐形伤害,一时半会看不出来。

  不过话说回来,逮捕逃犯虽然是警方理应完成的任务,但是在保证逃犯不会逃脱的情况下,努力保护其孩子幼小的心灵、在孩子面前注意保护逃犯作为一个父亲的最起码的尊严,也是不应该忽视的大问题。

  孩子的心灵是美好的、单纯的,倘若亲眼看到父亲这棵心中的大树在警方人员集体动作之下瞬间倒塌,孩子不仅会受到惊吓,还可能产生对警方甚至对社会的怨恨心理,这对其成长极其不利。每一个孩子的心灵都应该受到保护,这理应是社会对于每个孩子的最基本的承诺。

  换一个角度来说,倘若身为逃犯的父亲,看到幼小的孩子目睹了自己被抓捕的样子,心中难免增添颓丧之气,可能由此产生破罐破摔的心理,不利于其接受改造。而温情逮捕的做法,应该会令其心生感恩,从而积极接受改造与教育。民警尚能顾及自己孩子的感受,那么作为逃犯的自己更应该好好疼爱孩子,而疼爱孩子的方式,当然是积极改造,早日出狱,早日与家人团聚。

  实际上,警方处理警情,不只是突出铁面强硬、暴力处置的一面,还有温情的一面。有时候,警方的温情以及细节关爱,更能打动人心。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