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轩甫)海南省检察机关今年以来围绕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立足职能,突出重点,主动作为,采取推进制度创新、优化营商环境、防控重大风险、平等保护民营经济等四项措施,服务保障自贸区(港)建设并取得实效。
海南省检察机关研究出台了《关于狠抓制度创新高标准高质量服务保障自贸区自贸港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检察环节制度创新工作。海南省检察院探索设立的派驻重大项目检察工作站被收入第三批自贸区制度创新典型案例,截至目前,该省各级检察院已设立28个检察工作站,帮助项目方解决涉法问题和困难77项,协助排查化解涉法疑难矛盾纠纷35件。
海南省检察机关持续深入推进“创造一流营商环境、强化产权司法保护”专项活动,起诉走私、非法经营、逃税骗税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44人,同比上升111.8%。针对该省当前成品油走私的严峻形势,会同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海口海关、海警局联合印发《海南省办理涉成品油走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进一步规范成品油走私犯罪案件办理工作。
今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积极做好金融领域风险防控工作,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2人,同时积极做好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排查收集存在风险的房地产项目106个,并对其中较大风险的项目进行重点监控,依法稳妥办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为认真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6条措施,该省检察机关不断深化联席会议、走访调研等机制,及时受理民营企业法律诉求,着力构建全方位服务体系。依法严惩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犯罪的同时,加大检察监督力度,严防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对不构成犯罪的经济案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不批捕9人、不起诉6人。